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聞發言人22日就日前美國一位投資者起訴其未披露重大不利事實一事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中國人壽正在與美國的代理律師認真研究,積極準備迴應。
“這位美國公民的訴訟缺乏依據,公司將進行強烈抗辯。”這位新聞發言人說。
此次訴訟與今年1月30日審計署在其網站上披露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涉嫌違規資金約54億元的審計信息有關。雖然這些審計信息還不是審計機關的最終審計結論,但一經公開,立即在國際股市產生動盪,由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經重組改制後成立、並於2003年12月中旬在香港和紐約成功上市的中國人壽股份,首當其衝遭到投資者拋售,股價應聲下跌。
3月16日風波又起,美國一位購買了中國人壽股票的投資者以“IPO期間,無適當披露母公司重大不利事實,使股民利益受損”爲由將其告上美國法庭。
審計署每年均對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機關進行例行審計。據瞭解,2003年,重組前的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被審計署確定爲審計對象之一,審計期間是2002年及以前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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