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大蓋帽”先要摸底
資料顯示,現在很多地區、部門和單位擅自擴大統一着裝範圍,涉及的部門包括城管、文化稽查、技術監督、環衛、環保、市政、市場管理、菸草管理、環境監察、勞動執法、農機監理、客運、畜牧檢疫、交通聯防、國土監察、衛生監察、物價、動物檢疫、進出口商品檢疫、
鹽業、工商行政、商品綜合治理、屠宰監察等。
南京市財政局表示:“此次整治工作牽扯到的面太廣,其中很多工作涉及到各個部門的經費安排,最終還是要預算分管部門分別做工作。”根據國家財政部的文件要求,日前,江蘇省財政廳已經根據江蘇省的情況起草了初步的實施意見。省財政廳行政政法處表示,“規範統一着裝對財政部門來說還是新鮮事,目前狀況依然不是很清楚。現在省財政廳必須先將初步實施意見和監察廳、糾風辦等部門進行匯稿,最後纔會出臺可行性意見。”同時,行政政法處透露說,最終意見確定後還將對外公示。省財政廳解釋說:“現在,統一着裝已經被定義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爲履行職能和行政執法需要,統一穿着和佩帶由國家規定的制式服裝及標誌。所以首要工作是清查,然後根據國務院要求,將規定的13個部門以外人員的着裝情況先查清。”“對於類似於協警之類的特殊情況,在清理之後還將作具體的情況彙報,以作出一個比較妥善的處理方法。”江蘇省財政廳表示。
制服整頓江蘇公安先行一步
江蘇省、市公安部門有關人士昨天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們已進行過一次着裝整頓,原因是“治安輔助人員”的稱謂和着裝混亂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形象。前不久揚州的“一元錢事件”雖然至今未有定論,然當事人最初提到的是身着制服的輔警人員。但後來的報道卻把這傳成了“揚州警察”,也正因此,揚州警方纔感到莫大的壓力。輔警這一羣體其實與警察有根本的不同,可對於羣衆來說,同樣穿着制服,戴着大蓋帽,很容易歸爲一類。也正因此,揚州警方也是有苦說不出。爲此,江蘇省公安廳特地發文要求規範和嚴格管理治安輔助人員着裝等問題。通知中首先對治安輔助人員的稱謂作了規範。即凡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的各種專職、義務人員統稱爲治安輔助人員;通過政府出資、收取治安聯防費等途徑提供經費保障,向社會公開招聘錄用,或者廠企單位按規定選派,由公安機關直接管理使用的人員,一律稱“保安聯防人員”。從事協助維護交通秩序的,一律稱“交通協管人員”。此外,通知對治安輔助人員的着裝也作了明確規定。即嚴格執行國務院通知精神,保安人員、保安聯防人員、交通協管人員執勤時,一律着全國統一的2000式保安服裝;暫無條件着2000式保安服裝的,一律着便服,並佩戴明顯標誌,不得着其他制式服裝。
通知還要求各級單位進行全面清理,堅決回收不合格服裝,此項工作將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南京市公安局政治宣傳處裘處長介紹說,近年來,社會屢有發生“保安”人員侵害羣衆利益的行爲,但經過查證,有些所謂的“保安”人員實際上不是公安機關派駐或託管、委培的保安人員,而是相關單位內部的安全守護人員,正是由於他們穿着各種制式服裝,才使羣衆習慣上都認爲是“保安”。該局治安處的紀警官告訴記者,南京市公安局負責管理的“治安輔助人員”只有目前各保安服務公司的“保安人員”和被市民平常稱爲“輔警”的“保安聯防人員”兩種,共計12000餘人,目前已按要求一律着全國統一的2000式保安服裝。對於目前社會上常見的穿着仿製99式警服的人員,紀警官認爲,他們大多應屬“內部治安保衛人員”之列,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保安”,他們穿着的仿製99式警服,也大多是所在單位通過私下途徑,從一些小服裝廠訂製加工的。
行政專家:整治“大蓋帽”體現規範執法
南京大學政治學與行政管理系教授嚴強對此舉評析說:“混亂的制服是對執法者形象的貶損。在老百姓看來,大蓋帽就是執法者的一種象徵。然而現在社會上出現一些地區、部門擴大着裝範圍,還有一些‘假大蓋帽’同時出現。這樣一來,當老百姓想通過制服判斷執法者時,難免出現混亂。現在將整治大蓋帽作爲一種規定製定下來,就在規範執法的形式上作出了改進。”嚴強認爲,目前開始實施的具體作法將有三點突出的意義:首先就是規範執法着裝者的行爲,約束執法者必須將行爲和制服相結合;第二是執法者執法時更加容易辨認;第三,統一着裝是依法行政形式上的表現,形式最終還是要和內容結合。嚴強認爲,這種結合最終還要歸納爲對權力的規範,同時加強對“大蓋帽”權力的監督,用制度健全政府權力的約束機制,這纔是根本解決問題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