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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600多份印製好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協會議活動組織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會議文件的形式發放到前來參加廣州市政協十屆二次全會的委員手裏。
爲解決政協委員逃會問題,廣州市政協於上月出臺了該《意見》。《意見》規定:對沒有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和無特殊原因連續兩年不參加全體會議的政協委員,連續四次不參加常委會議的政協常委,按有關程序撤銷其委員、常委資格。屆滿時,政協將本屆政協委員參加政協會議活動的出勤情況通報有關部門,並建議將此作爲考慮推薦連任下屆政協委員人選的條件。
據統計,廣州市政協開會時委員們的到會率最高達到了80%,最低時只有60%多一點。廣州市政協主席陳開枝說,按照規定,委員們如不能出席會議,需要通過電話或書面形式向辦公廳請假,但實際工作中,請假的不多。
面對委員缺會的問題,廣州市政協自九屆全會以來便開始醞釀怎樣做好政協委員參加政協會議活動的組織工作。上月在廣州市政協十屆常委會六次會議上該《意見》獲得公佈。
據瞭解,3月22日開幕的廣州市政協十屆二次會議上,應出席委員577人,而實到委員529人,到會率達近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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