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本市藥品監管部門獲悉,隨着本市大力推動實施GSP認證工作,藥監局直屬分局今年6月底前將集中受理藥品批發企業、連鎖企業和大型零售企業的GSP認證任務。據介紹,GSP是一國際通用概念,意思爲“良好的供應規範”。實施GSP認證是對藥品經營企業實施GSP情況的檢查認可和監督管理的過程,是國家貫徹落實《藥品管理法》的需要。據有關管理人士介紹,GSP認證工作的整個程序大致分爲兩個階段:即初審階段和終審階段。企業在提出申請後,直屬分局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市局市場處與專門認證機構完成最終審查,發給認證證書。
截至目前,仍有許多藥品零售企業沒有上報認證申請資料,而且衆多藥店至今硬件設施達不到要求。據悉,7月1日後未達標藥店將陸續被勒令停業。有關管理人士強調,在GSP標準面前每一個經營企業都是平等的,在規定的期限內藥品經營企業不能通過GSP認證者一律取消其經營資格,以達到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經營秩序,保證人民用藥安全的目的。
不合格藥店都差在哪 調查發現四大症結令人憂
從本市藥品監管部門獲悉,爲推動GSP認證,本市對衆多藥店進行摸底調查,四大差距令人擔心,這些差距的主要表現爲:
一、店面、倉儲不合格。有相當多的企業店堂面積過於窄小,庫房、廚房、衛生間三者合一,經營環境髒亂,根本談不上溫、溼度要求,藥品質量難以保證。
二、經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要求不合格。有相當一部分經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質量管理負責人不符合《藥品管理法》對人員學歷、職稱條件的基本要求;藥品經營人員沒有經過藥學知識的培訓;執業藥師空崗現象非常普遍,一人多處兼職形同虛設,不能爲購藥人提供科學、規範的用藥指導和服務。
三、進貨驗收管理不嚴格。個別藥店對購進的藥品不能做到認真驗收,並且無真實完整的購銷紀錄;藥品進貨混亂,有的以次充好,過期藥、變質藥品依然堂而皇之地擺放出售。
四、經營企業內部管理混亂。規章制度不健全,個別經營企業根本就沒有規章制度。
未辦理藥店得抓緊了
在管理部門頻頻催促藥店通過GSP認證的同時,廣大藥店和普通購藥人對此的反映如何呢?近日,記者對此展開了隨機調查採訪,卻發現一半藥店沒有申請辦理。
在9家被調查藥店中,有5家沒有提出申請,只有一家已經通過認證,還有兩家預見了無法達標將被淘汰的結局。
南開大學李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藥品從出廠經流通到患者手中,經過的環節越多,價格越貴。一些小藥店雖然價格便宜,買藥方便,但經營並不規範,甚至有假藥。而衆多的買藥人也希望嚴把藥品流通環節關。
家住河西區的趙女士表示,她經常到藥店買藥,但是隻去有限的幾家大型藥店,不會隨便到一家藥店買藥。她還談到目前的GSP體系對於規範藥品市場有重大意義,但一定要落到實處,加強監督機制。關鍵問題就是落實。
有關管理人士指出,食品藥品安全,關係到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到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實施GSP認證工作的根本目的要規範藥品經營行爲,就是要保證廣大人民羣衆能夠購買到放心、安全的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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