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放
昨日央視《新聞30分》報道,記者在天津永安醫院和東方醫院採訪時遇到了加密碼的處方。數家社會藥店沒有人看得清醫生寫的是什麼,因此懷疑:“這是不是哪兒的代號?”記者認爲,醫院開處方密碼的目的是爲了讓患者把錢花在自己的醫院裏。但是,大多數患者更願意到社會藥店裏購買價格相對便宜的藥品。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永安醫院開出的一張藥方爲例,醫院劃價61元6角,而幾家社會藥店的定價基本都在40多元。因此,醫院爲處方加上密碼無形壟斷了處方藥品的經營權。
記者就“代碼處方”問題,昨天下午5時,記者採訪了永安醫院,該院院長李慶雲保證,該院絕對不存在“代碼處方”。
在永安醫院記者看到,這裏的門診和藥房沒有嚴格區分,醫院聘請了數位老中醫免費爲有需要的患者開藥方,患者拿着藥方就可以拿藥了。記者採訪時,一位孫姓的患者正在請一位以中西醫結合治療見長的王醫生診病,醫生經過深思熟慮後,寫出了一份處方,上面開出的中藥中有一種叫“思仙”。記者向另一位正在坐堂的王文濂醫生請教:“‘思仙’是一味什麼藥?”王文濂醫生說,因爲他們看的病不一樣,所以他也不清楚。但他承認,沒有一味中藥材叫“思仙”。
隨後,記者採訪了永安醫院院長李慶雲,他首先向記者保證,醫院沒有“代碼處方”。對爲什麼藥房的藥劑師也看不懂醫生的處方時,李院長說,醫生不會故意讓別人看不懂他開的處方,但醫生因爲職業習慣,寫字的速度非常快,可能形成特殊的連筆。但是,對於“思仙”是什麼藥的連筆,李院長也說不出來。
他說,由於醫院從來不收掛號費,有的醫生爲了怕“跑方”,就在診病之前讓患者到櫃檯壓5元錢,如果患者在這裏拿藥了,就退給患者,反之,則不退。
按照《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職業醫師應該使用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藥品;根據《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藥品必須使用經過國家批准的通用名稱。所以,如果醫生真的擅自將藥名變成只有他們自己才能看懂的代碼,就是違反了這兩項規定。
市衛生局進行進一步調查
就昨天央視曝光本市永安醫院和東方醫院醫生開“代碼處方”的問題,記者還分別電話採訪了市衛生局社區處的黃玉虎處長和市藥品不良反應中心主任宋立剛。
黃處長表示,市衛生局從來沒讓哪家醫院在處方上使用外人看不懂的代碼,他們將敦促這兩家醫院寫出書面的情況彙報,並在現場調查的基礎上決定下一步的舉措。
市藥品不良反應中心主任宋立剛認爲,有的患者看不懂醫生的處方,是因爲醫生可能在開處方時,開具的是協定處方。所謂協定處方,是醫生擬訂的特定處方,它可以提前大量製作,可以有效地減少病人的等候時間。經過一段時間的臨牀觀察後,這種處方還可以向藥監部門申請最終批准爲院內製劑。宋主任說,如果是協定處方,必須經過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准,在院內使用,因爲它實行備案管理制度,所以,主管部門可以查到每個醫院到底有哪些院內的協定處方。對醫生開具的處方是否受到知識產權的保護,宋主任認爲,知識產權不具有公開性,只是結果公開,但處方肯定應該是公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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