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一些小店打出“菸酒回收”的招牌,欲將人們手中接受的禮品以低價購進,這種當今時代出現的“新事物”,真不知是否合理合法?
如此買賣,怎能保證公道?怎能杜絕虛假?恐怕不只本人會生髮這一疑問。媒體不是曾有店家或玩弄手彩、或移花接木、或僱用打託,以假煙假酒矇騙貨主的報道嗎?我們國家是實行菸酒專賣的。隨意搞“菸酒回收”存在不少弊端,還是應該規範這種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