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賓陽縣一法庭庭長,爲幫助一無賴敲詐外地投資者,竟手把手教其造假欠條,進而披掛上陣,製作假筆錄,自導、自審了一起案件。近日,這位叫呂正秋的庭長因枉法裁判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無賴伍文思因妨礙作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2001年7月,廣西賓陽縣一個名叫伍文思的混混兒找到時任縣法院庭長的呂正秋,自稱1999年12月來賓陽投資開辦保齡球館的外地商人楊某答應給其10萬元錢,但一直沒有兌現,詢問呂正秋該怎麼辦。“講究證據”的呂就問:“你有沒有欠條?”伍說:“沒有,但我有一張蓋有保齡球館財務章的空白紙張,不知有沒有用處?”呂想了一下,邊比劃邊教:“你可以把它製成你在球館入股10萬元的收條,這樣官司好打一點,也好立案。”於是,得到指點的伍文思找到了因賬目不清已經被球館辭退的出納李某,以2萬元作爲酬金,要求李某幫其製造假欠條。接着,伍拿着寫好的收條又向呂正秋請教。呂又指點伍找球館合適的人做見證人。伍想到了原場館部的曾某與楊某也有矛盾,就去找曾某反覆勸說,答應事成之後給曾某2萬元酬謝。接着,呂正秋又親自上陣,對李某和曾某進行問話,並製作了詢問筆錄。
2001年8月初,伍文思拿着這些假證據向賓陽縣法院起訴,主審法官正是庭長呂正秋。審判結果可想而知。呂正秋判決保齡球館退還伍文思股金10萬元。事情傳開後,當地百姓議論紛紛。
鑑於此案的惡劣影響,檢察機關決定立案偵查。在證據面前,呂正秋、伍文思兩人痛哭流涕地交代了犯罪全過程。一起典型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勾結、自導自審的案件,終於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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