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歐洲遊能否在“五一”期間正式成行還是個未知數,但有關“暢遊歐羅巴”的旅遊廣告近期卻是頻頻見諸報端——“目前的歐洲組團旅遊廣告全屬於超範圍經營”,在上週末由市旅遊局執法大隊與市工商局廣告處聯合召開“北京旅遊廣告座談會”上,兩部門負責人同時表示,4月初將嚴查旅遊廣告中的違規行爲,一經查實,組團旅行社和經營該廣告的廣告公司都將被實行相關查處,並登上警示系統。
據市旅遊局有關人士介紹,因爲目前歐洲相關國家與我國簽訂的僅是出境遊目的地國家協議,而並未正式開放,因此旅行社方面不可以正式組團,在媒體上刊登歐洲遊廣告的旅行社也屬於絕對的超範圍經營。另外,還有部分旅行社在廣告中把歐洲遊包裝成“音樂之旅”、“藝術之旅”等,在未獲得有關部門批准的前提下,此類廣告也屬不合法範疇。
除整頓類似歐洲遊這種超範圍經營廣告外,虛假廣告也將成爲檢查重點。針對本報在上週六刊登的有關低價泰國遊的報道,市旅遊局執法大隊相關人士表示:如此行爲已經構成了價格欺詐,有虛假廣告之嫌。按照有關規定,旅行社必須在廣告中進行明碼標價,保證實際接待與廣告刊登內容相一致。據悉,涉及超範圍經營和虛假的廣告內容一經查實,不但旅遊企業會被市旅遊局和市工商局列入警示系統內,經營該廣告的廣告公司也會受到相關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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