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30日發佈的《2003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顯示,隨着去年中國的司法改革力度進一步加大,人權的司法保障取得重大進展。
白皮書說,中國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了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2003年,中國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及其他刑事犯罪活動,偵破刑事案件234.1萬起;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一審刑事案件634953件,其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7505件,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184018件,侵犯財產犯罪案件278969件,有效地維護了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同時,中國政府對社會救助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廢止沿用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代之以更加符合法治精神、體現人文關懷的《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公安機關發佈了《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嚴格執法程序,並加強了內部執法監督,堅決查處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和濫用強制措施等侵犯人權行爲。同時,公安部在與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戶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推出30項便民利民措施,受到普遍好評和歡迎。
白皮書說,中國在糾正和防止超期羈押,維護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方面也採取了積極的舉措。
去年中國共糾正超期羈押25736人,超期羈押問題基本得到糾正,這是中國司法實踐中範圍最廣、規模最大、涉及案件人數最多的清理超期羈押,極大地加強了司法中的人權保障。
白皮書顯示,去年,人民法院審結行政訴訟一審案件88050件,其中,撤銷行政機關不適當的行政行爲10337件,佔總數的11.74%。法院還審理了國家賠償案件3124件,賠償金額8974萬元,保障了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2003年,檢察機關依法起訴非法拘禁案259件,非法搜查案29件,刑訊逼供案52件,虐待被監管人員案32件。檢察機關對認爲法院錯誤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訴2906件,對法院刑事審判中的違法情況提出書面糾正意見1184次。截至2003年6月,各級檢察機關向監獄、看守所、勞教所等中國92%的監管場所派駐了檢察機構。
去年中國頒佈實施了《法律援助條例》,這是中國第一部法律援助的行政法規,確立了中國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確了公民獲得法律援助服務權利的範圍。
截至2003年底,中國法律援助機構共計2774個,比上年增加356個;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
166433件,比上年增加36658件。人民法院依法對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減免訴訟費用1.41億元,緩繳訴訟費用9.16億元,保證了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經濟困難交不起訴訟費的公民打得起官司。
白皮書說,中國罪犯的合法權益依法受到保護。2003年,司法部制定實施了《監獄教育改造工作規定》、《監獄提請減刑假釋工作程序規定》、《外國籍罪犯會見通訊規定》等規章,對在押罪犯的合法權利進一步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積極探索監獄刑罰執行方式、管理方式改革,全面實行獄務公開,推進監獄工作法制化建設,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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