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簡稱歐盟,European Union -- EU)是由歐洲共同體(European communities)發展而來的。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馬斯特裏赫特首腦會議通過《歐洲聯盟條約》,通稱《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盟正式誕生。
1946年9月,英國首相丘吉爾曾提議建立“歐洲合衆國”。1950年5月9日,法國外長羅伯特·舒曼代表法國政府提出建立歐洲煤鋼聯營。這個倡議得到了法、德、意、荷、比、盧6國的響應。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在巴黎簽訂了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1957年3月,這六個國家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羅馬條約》。1965年4月8日,六國簽訂的《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三個共同體的機構合併,統稱歐洲共同體。但三個組織仍各自存在,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布魯塞爾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歐洲共同體正式成立。1973年後,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後加入歐共體,成員國擴大到12個。歐共體12國間建立起了關稅同盟,統一了外貿政策和農業政策,創立了歐洲貨幣體系,並建立了統一預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發展成爲歐洲國家經濟、政治利益的代言人。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裏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爲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亦稱《馬斯特裏赫特條約》。歐洲聯盟的宗旨是“通過建立無內部邊界的空間,加強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建立最終實行統一貨幣的經濟貨幣聯盟,促進成員國經濟和社會的均衡發展”,“通過實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國際舞臺上弘揚聯盟的個性”。1993年11月1日《馬約》生效,歐洲聯盟成立。這標誌着歐共體從經濟實體向經濟政治實體過渡。
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使歐盟成員國擴大到現在的15個。截至1999年,歐盟總人口達3.764億,總面積爲333.7萬平方公里,正式語言是15個成員國使用的11種官方語言,1998年國內生產總值約爲88441億美元。
歐盟成立後,經濟快速發展,1995年至2000年間經濟增速達3%,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由1997年的1.9萬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萬美元。歐盟的經濟總量從1993年的約6.7萬億美元增長到2002年的近10萬億美元。
2002年11月18日,歐盟15國外長會議決定邀請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耳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亞10箇中東歐國家入盟,這將是歐共體成立以來吸收國家最多的一次。2004年5月1日爲歐盟正式吸收10箇中東歐新成員的日期,擴大後的歐盟將從15個成員國增加到25個, 人口將從現在的約3.8億增加到約4.55億,整體國內生產總值將從現在的9萬多億美元增加到10萬多億美元。>>>
2003年7月,歐盟制憲籌備委員會全體會議就歐盟的盟旗、盟歌、銘言與慶典日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根據憲法草案:歐盟的盟旗仍爲現行的藍底和12顆黃星圖案,盟歌爲貝多芬第九交響曲中的《歡樂頌》,銘言爲“多元一體”,5月9日爲“歐洲日”。
歐盟的主要出版物有:《歐洲聯盟公報》、《歐洲聯盟月報》、《歐洲文獻》、《歐洲新聞—對外關係》和《歐洲經濟》等。
歐盟的會旗:1986年5月29日正式懸掛,會旗爲天蘭色底,上面有12顆金黃色的星,表示歐洲聯盟12個成員國。製作會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個統一的歐洲,增強人們對歐洲聯盟和歐洲同一性的印象。
歐盟的會徽:1988年1月開始使用,會徽的底呈蘭色,上面12顆星圍成一個圓圈,象徵着歐共體12個成員國,圓圈中間爲各成員國國名。
歐盟的統一貨幣爲歐元(euro),1999年1月1日正式啓用。除英國、希臘、瑞典和丹麥外的11個國家於1998年首批成爲歐元國。2000年6月,歐盟在葡萄牙北部城市費拉舉行的首腦會議批准希臘加入歐元區。這次會議還決定在2003年以前組建一支5000人的聯合警察部隊,參與處理髮生在歐洲的危機和衝突。2002年1月1日零時,歐元正式流通。
歐盟的三大主要機構爲:歐洲理事會、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
——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即首腦會議,由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及歐盟委員會主席組成。1974年12月歐盟決定,自1975年起首腦會議制度化,並正式稱爲歐洲理事會。負責討論歐洲聯盟的內部建設、重要的對外關係及重大的國際問題。首腦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正式會議和一次非正式會議,必要時還可召開特別會議。歐洲理事會主席由各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半年。順序基本按本國文字書寫的國名字母排列。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爲愛爾蘭,任期爲20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歐洲理事會是歐盟的最高權力機構,在決策過程中採取協商一致通過的原則。理事會下設總祕書處。
——歐盟委員會(Commission of European Union),是歐盟的常設執行機構,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法律大街200號一座十字形的大廈內。歐盟委員會負責實施歐盟條約及歐洲理事會作出的決定;向歐洲理事會和部長理事會提出報告和立法動議;代表歐盟對外聯繫並負責經貿等方面的談判;處理日常事務。歐盟委員會由來自15個成員國的20人組成,其中法國、德國、英國、西班牙和意大利各有2人,其他成員國各1人。委員會設主席1名,副主席2名。現任歐盟委員會主席普羅迪,1999年5月任職;歐盟負責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級代表索拉納,1999年任職。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是歐洲聯盟的執行監督、諮詢機構,在某些領域有立法職能,並有部分預算決定權。歐洲議會可以2/3多數彈劾歐盟委員會,迫其集體辭職。議會大廈設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議會祕書處設在盧森堡;自1979年起,歐洲議會議員由成員國直接普選產生,任期5年。本屆議會1999年6月經第5次直接普選產生,議員共626名。
此外,歐盟機構還包括設在盧森堡的歐洲法院和歐洲審計院。歐洲法院是歐盟的仲裁機構,負責審理和裁決歐盟和成員國在執行各項法律法規中發生的各種爭執,現有15名法官和9名檢察官,由成員國政府共同任命。歐洲審計院負責歐盟的審計和財政管理。審計院1977年成立,由12人組成。
2004年1月,英國國防部國際安全政策司司長尼克·威特尼被任命爲歐盟防務能力發展、研發與軍備機構籌備小組組長。歐盟防務能力發展、研發與軍備機構的總體目標是從維護歐盟安全與防務政策出發,支持各成員國發展軍事能力,包括危機處理、軍備合作、軍事技術研發以及創造“有競爭力的歐洲軍事設備市場”等。歐盟理事會目前沒有給這個軍事機構正式命名,但規定歐盟負責外交與安全政策的高級代表是這個機構的首腦,各參與國的國防部長或其代表組成這個機構的最高決策會議,並任命一名首席執行官。
2004年3月,歐盟首腦會議在歐盟理事會大樓舉行,會議發表了《反恐聲明》。任命荷蘭前內政副大臣德·弗里斯爲首位歐盟反恐協調員,歐盟反恐協調員將監管外交和內政的工作,類似於美國於“9·11”事件後成立的國土安全部,負責協調歐盟成員國在反恐方面的行動、信息交流並制訂具體反恐政策。會議決定採取的另一項反恐措施是,將歐盟與其它國家的經濟合作與反恐合作聯繫起來。此外,會議採納的緊急措施還包括改善歐盟國家間警察和情報部門的合作,使各國法律允許頒佈共同的通緝令,加強邊界控制和進行電話記錄跟蹤,籌措打擊恐怖主義經費,建立歐洲恐怖嫌疑犯數據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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