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子狸補償價:養殖戶250元經營者100元
廣東省1月份撲殺合法來源近萬隻果子狸獾
廣東省各地在1月5日至1月10日期間,曾緊急處置了大批可疑攜帶SARS病毒的果子狸、獾、貉等野生動物。爲做好對合法馴養繁殖、經營的果子狸等野生動物的補償工作,廣東省林業局、物價局、財政廳日前聯合發出緊急處置果子狸等野生動物補償辦法的通知。其中規定,在上述期間,撲殺的合法馴養的果子狸等野生動物,每隻補償250元,合法經營的每隻補償100元。
養殖戶250元經營者100元
通知規定,此次補償範圍是今年1月5日至1月10日期間,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撲殺的合法馴養繁殖或合法經營的果子狸、獾、貉等野生動物。具體的補償標準爲:合法馴養繁殖的果子狸等野生動物,每隻補償250元;市場、酒樓等合法經營的果子狸等野生動物,每隻補償100元。
通知還規定,緊急處置果子狸等野生動物補償資金及撲殺工作經費原則上由所在地市縣財政負擔。省財政只對養殖數量較多、財政較困難的韶關、河源、汕尾、清遠、肇慶5市給予適當補助。
記者從廣東省野生動植物保護辦瞭解到,廣東省在撲殺果子狸等野生動物行動中,共撲殺果子狸、獾、貉等野生動物近萬隻。而廣州市共處理了2000多隻,除了3只來自廣州市動物園外,其餘的均來自市場、酒樓等。
經營者認爲標準定得過低
廣州及其他市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辦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由於通知剛剛收到,補償資金目前還沒有交到養殖戶、經營者手中,不過會盡快落實下去。
記者就補償標準採訪了一些養殖戶以及經營者,他們紛紛表示,補償一隻果子狸最高才250元和100元,這個標準定得太低,難以補償他們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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