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在一則《八旬夫虐打老妻》的消息,文中74歲的張大娘因腿腳不利索,上廁所時摔倒在門口,還弄了一褲子屎尿。張大娘的老伴———78歲的趙大爺非但沒有扶她起來,還將張大娘暴打一頓,導致張大娘全身大面積外傷及頭部皮下血腫,手指頭腫得無法分開,狀況慘不忍睹。
據瞭解,如此嚴重的老年家庭暴力現象近年來實屬罕見。那麼,是什麼原因讓一些女性總也逃不脫“家庭暴力”的魔爪?家庭暴力,究竟該由誰來管?
關鍵詞: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爲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
案例1:隨時引爆的家庭“炸彈”
不久前,記者在市婦聯權益部見到了淑芳(化名),她在那裏呆了一天,淚水也流了一天。她告訴維權接待人員,前天晚上丈夫帶着她騎摩托,一不小心翻進溝裏,丈夫劈頭蓋臉就是一頓暴打,說都是她的原因才翻車的。
淑芳說,剛結婚頭幾年兩人關係還好,但後來丈夫經常跟一些社會上的小混混交往,脾氣變得特別暴躁,還動不動就打人。隨着時間的推移,丈夫對淑芳實施暴力的情況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
那天,淑芳的丈夫帶着女兒也找到了婦聯權益部,口口聲聲說如果她不回家就把孩子如何如何。看着女兒可憐的眼神,淑芳還是跟隨丈夫回家了。但我們可以預見到,“家庭暴力”這枚“炸彈”的導火索並未熄滅,它隨時都由可能爆炸。
案例2:被潑硝酸的王某
2002年9月13日,王某(女)和袁某(男)在民政局辦完離婚手續,只等17日去領離婚證。而就在這天,變卦不想離婚的袁某衝進了妻子的房間,把一瓶高濃度硝酸潑到了妻子的身上,一滴不留。
在別人眼裏,他們是天生一對。男的高大英俊、女的活潑漂亮。就這樣,他們認識僅3個月就結婚了。婚後,袁某常常因爲錢的問題,或者因爲王某跟別的男性說了幾句話就對其大打出手,有一次差點用皮帶把她勒死。王某實在忍受不下去了,便和袁某提出協議離婚。之後,便出現了上述的一幕,袁某也因此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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