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爭議,國親聯盟5日下午再次向臺灣“司法機構”提出“選舉無效”之訴,控告選務機關辦理選舉“違法”。
國親聯盟委任律師團律師表示,國親聯盟所提出的“選舉無效”訴訟的主要訴求包括:“公投綁選舉違法”、“選務機關在本次選舉中未能超然獨立、公正行使職權”、“選務機關辦理選舉過程違法”等三項。
國親聯盟曾於3月20日選舉結束後提出“當選無效和選舉無效”兩項訴訟,但被臺灣“司法機關”以尚未公告“當選人”爲由“程序駁回”。3月29日,國親聯盟委託律師團再次提起“當選無效”訴訟,以陳水扁、呂秀蓮爲被告,該案已於4月2日首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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