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不是圈錢的工具——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就《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答記者問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6日就《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介紹一下制定《辦法》的背景。
答:從我國近幾年銀行業監督管理的實際情況來看,商業銀行不公允的關聯交易帶來巨大信用風險,造成大量信貸資產損失,是形成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重要原因之一,更是少數商業銀行、信用社倒閉的主要原因之一,嚴重影響了商業銀行安全、穩健的運行。主要表現形式包括兩類:一是商業銀行股東利用其對商業銀行的控制權或影響力從商業銀行獲取大量關聯貸款,從中謀取個人或小團體利益,損害存款人利益。最近,某城市商業銀行一控股股東通過對該行的控制,違規貼現票據,爲其關聯企業套取資金9.8億元,佔全行資本淨額的78%;二是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利用其職位所帶來的便利與商業銀行的關聯方進行關聯交易,從中謀取個人利益。上世紀90年代中期,原某信用社聯社主任利用職權分別任命其近親屬爲兩家城市信用社的主任,一人簽字從其控制的3家信用社中貸款4億多元,全部貸給了本人所辦的企業,導致貸款不能按期償還,3家信用社資不抵債被關閉。隨着我國銀行業的改革與發展,更多的社會資本將投資入股甚至控股商業銀行。銀行股權多元化有利於完善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大部分股東入股銀行的動機是好的,但也有少數股東爲個人或小集團利益惡意控股銀行,把銀行當作圈錢的工具。防範爲獲取不正當利益而入股銀行的股東所帶來的風險,是當前銀行業監管工作所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
問:《辦法》如何界定商業銀行關聯方?
答:依據商業銀行關聯方存在形態,《辦法》定義了商業銀行的實際關聯方、潛在關聯方及依據行爲性質確認的關聯方三個概念。
一是存在客觀關聯關係的實際關聯方。包括:商業銀行的內部人(指董事、總行和分行的高級管理人員、有權決定或參與授信和資產轉移的人員)、主要自然人股東及其近親屬等關聯自然人;能直接或間接控制或影響商業銀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東、與商業銀行同受一個企業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內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東及其近親屬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是與商業銀行簽署協議、做出安排,生效後符合關聯方條件的潛在關聯方;
三是根據行爲性質推定的關聯方,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因對商業銀行有影響,與商業銀行發生的交易行爲未遵守商業原則,有失公允,並從中獲取利益,給商業銀行造成損失的。根據這種行爲的實際關聯性質,商業銀行應當按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將其確認爲關聯方。問:按《辦法》規定,什麼是商業銀行的關聯交易?答:商業銀行的關聯交易是指商業銀行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和義務的交易行爲。
從交易行爲來看,主要有授信、資產轉移、提供服務等交易行爲。爲便於商業銀行加強對關聯交易審批的管理,控制關聯交易風險,《辦法》將商業銀行的關聯交易按照單筆和餘額的相對數劃分了一般關聯交易和重大關聯交易。一般關聯交易是指商業銀行與一個關聯方之間單筆交易金額佔商業銀行資本淨額1%以下,而且這筆交易發生後商業銀行與這個關聯方的交易餘額佔商業銀行資本淨額5%以下的交易;重大關聯交易是指商業銀行與一個關聯方之間單筆交易金額佔商業銀行資本淨額1%以上,或商業銀行與一個關聯方發生交易後商業銀行與這個關聯方的交易餘額佔商業銀行資本淨額5%以上的交易。
問:《辦法》對商業銀行關聯交易的管理做了哪些規定?
答:《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完善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並對商業銀行關聯交易的審批程序做出規定。爲有效防止關聯交易帶來的風險,《辦法》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聯方發放無擔保貸款,不得接受本行的股權作爲質押提供授信,不得爲關聯方的融資行爲提供擔保(關聯方以銀行存單、國債提供足額反擔保的除外),不得聘用關聯方控制的會計師事務所爲其審計。
爲防止關聯授信風險的集中,控制關聯交易可能產生損失的程度,《辦法》對商業銀行與關聯方的授信餘額佔資本淨額的比例進行了限制,規定商業銀行對一個關聯方的授信餘額不得超過資本淨額的10%,對一個關聯法人或其他組織所在集團客戶的授信餘額總數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淨額的15%,對全部關聯方的授信餘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淨額的50%。
問:如果商業銀行出現關聯交易行爲,銀監會將採取哪些監管措施和處罰辦法?
答:《辦法》規定了銀監會對商業銀行的內部人、股東違反《辦法》的行爲採取強制性糾正措施的條款。比如說,對通過施加影響迫使商業銀行違反規定進行關聯交易的股東,銀監會可以限制其權利;對控股股東,銀監會可以責令其轉讓股權。同時規定,對違反關聯交易管理規定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銀監會有權責令商業銀行進行調整;對商業銀行違反《辦法》規定的行爲,由銀監會責令改正、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由銀監會視情節輕重,責令商業銀行給予紀律處分,取消一定年限的任職資格或禁止一定期限從事銀行業工作,並可給予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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