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籤主席令 公佈修訂後的對外貿易法(全文)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6日上午表決通過修訂後的對外貿易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後,在人民大會堂閉會。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十五號主席令公佈了修訂後的對外貿易法。
修訂後的對外貿易法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修訂後的對外貿易法,從今年7月1日起,個人也可以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另外,我國將通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和從業禁止等多種手段,加大對對外貿易違法行爲的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