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6日決定,取消外來人員就業證、招工“農轉非”指標的審批等174項地方性行政許可事項,佔原有行政許可事項的一半以上。
記者從6日下午召開的北京市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上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公佈後,北京市政府依法對全市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了認真清理。截至目前,各部門共清理上報許可事項2037項,經認定屬於行政許可的有1663項,其中國家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1355項,佔總數的81%;北京市設定的308項,佔總數的19%。
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對市裏設定的308項行政許可事項,保留98項,與其他許可事項合併30項,根據需要轉爲臨時許可的6項,取消174項。取消事項佔總數的56%。
會議提供的材料表明,保留事項的範圍主要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社會事業發展等方面,如項目法人招標、森林防火期內在防火區舉辦羣衆性活動等。取消事項的範圍主要包括與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事項,行政許可法中規定無權設定的事項和可以由市場調節、企業自主決定、行業自律的以及政府通過制定規劃、標準和規範並加強監督檢查等轉變方式進行管理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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