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是在自家的報箱裏發現這張出售“神奇迷幻藥”的小廣告的。這張小廣告印製得很粗糙,所有內容都打印在一張普通的打印紙上,上面說,這種“神奇迷幻藥”可溶於飲料、啤酒等液體中,也可以吸入,人在吸入三秒鐘後便喪失了分辨是非的能力,可以說出自己的隱私,而且下藥人可以隨意支配他。藥效在三小時後消失,被迷者對此時間段沒有任何記憶。
看到這張小廣告後,張女士說自己站在太陽地兒裏還從後脖梗往上冒涼氣。“這件事簡直太可怕了,我想不出如果有一天我吃到了這種藥會發生什麼事,如果這種藥真是這麼有效,那以後這社會得變成什麼樣子呀!雖然賣藥的人在後面假惺惺地寫上‘禁止將本品用於違法活動’,可是這種東西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東西,這藥要是落在壞人手裏,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根據張女士提供的情況,記者撥通了小廣告上留下的聯繫電話,以購買者的身份向對方詢問具體事宜。接電話的是一名男子,他自稱姓王,是本市薊縣人。他告訴記者,這種藥是他的一個朋友從國外帶來的,每瓶的容量是5毫升,售價爲208元,數量不多,只有七八瓶,目前已經預訂出兩瓶了,要買還得趕緊預訂。他甚至吹噓說這種藥特別管用,“一瓶可以用上兩三次,雖然用藥量不多,但只要沾上就‘跑’不了,你說什麼他都聽,而且醒了之後還不記得你的模樣”。
民警提示:這事有點懸遇上快報警
公安部門的有關工作人員說,這種“迷幻藥”屬於管制藥品,根本不允許銷售和購買,如果出售的數量巨大,販賣者還要負刑事責任。雖然販賣者把這種藥品說得神乎其神,不過從以往的案例來看,這些所謂的“迷幻藥”只能致人昏迷,很少有可以控制人行爲和思想的藥物,很有可能是不法分子以安眠藥之類的藥品充當“迷幻藥”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此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不法分子手中根本沒有任何藥物,不過是以此爲藉口騙錢。公安部門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如果發現有銷售此種藥品的不法分子,一定要及時報警,將他們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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