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曾轟動全市的鐵路無人看守道口“五死八傷”案在天津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就鐵路部門是否應承擔責任的問題,原被告雙方爭論不休,合議庭最後宣佈擇日宣判。
2002年5月11日10時許,天津鐵路分局南曹線3公里925米處無人看守道口(引河橋附近)發生了一起重大路外傷亡事故。趙家一家人及僱傭的臨時工共13人駕駛着“雁牌”130汽車去爲老人遷墳,回來的路上在上述道口與列車相撞,5人當場死亡、7人重傷,一人輕傷。去年春天,趙家人將天津鐵路分局和濟南鐵路分局告上法庭,索賠60萬元。後由於此案刑事部分啓動,而中止了審理。去年10月,趙家的姑爺、案發時的汽車駕駛員田某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刑3年、緩刑4年。
昨天出庭時,原告之一的趙某仍然拄着雙柺,在幾位親友的攙扶下走上原告席。另一原告陳某因爲傷勢嚴重未能到庭。被告均委託代理人出庭應訴。
在法庭辯論階段,被告稱此案發生後,天津鐵路分局出於人道,已經花費了18萬元,但該案完全是因爲田某違章駕駛造成的,鐵路部門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原告趙某認爲主要責任在火車司機,而不是田某,案發道口設施不全也是原因之一。他說,那場事故給他的全家造成了空前的災難,現已無錢繼續治療。他希望有關部門繼續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對他這個破爛的家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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