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3日,一網友在“中國外交論壇”上發表帖子稱,萊索托政府擬調整外國人居留政策,希望外交部維護在萊中國公民權益。外交部領事司立即指示我國駐萊索托使館覈實情況。
經我國駐萊使館瞭解,萊移民局自今年1月8日起對外國僑民停發3個月期限的居留證,改爲只發兩年期限的居留證。截至4月8日,3個月居留證到期的沒有資格申請兩年居留證的外國僑民將被視爲非法移民。3月25日,萊內政部移民局副局長在接受我國駐萊使館主管緊急約見時介紹,萊政府調整居留政策針對所有外國僑民而非僅針對中國僑民。3月29日,我駐萊大使仇伯華又約見萊內政在臣塔巴尼,促請萊方從促進中萊友誼出發,儘早給手續完備的中國僑民發放居留許可證,避免因萊方發放證件不及時而使我僑民利益受損的情況發生。塔表示,萊政府對中國僑民在萊投資辦廠、依法經營持歡迎態度,並會採取措施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據記者瞭解,目前我國在萊索托僑民大約有3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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