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9日發出通知,明確要求各高校認真處理好畢業設計(論文)與就業工作等的關係,決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
《通知》要求,高校要對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指導、中期檢查、評閱、答辯等環節,制定明確的規範和標準。
畢業設計(論文)選題要切實做到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要把一人一題作爲選題工作的重要原則。要根據不同專業學科特點和條件,研究建立有效的質量管理模式和監控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校內外實習基地,高度重視畢業實習,不斷提高畢業設計(論文)的整體水平。
要重視解決指導教師的數量和水平不適應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需要的問題。要統籌教師的指導作用,確保指導教師數量的足額到位。要通過建立制度和獎懲機制,明確指導教師的職責,增強責任意識,使其集中精力完成畢業設計(論文)環節的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還要提倡建立校內外指導教師相結合以校內教師爲主體的指導教師隊伍,加強在各類實踐活動中對大學生綜合能力的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