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市政府法制辦獲悉,《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已通過,並將於本月20日正式實施。該《規定》將責成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制定該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責令其在該地區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及處理機制。
爲維護天安門地區的社會秩序,該《規定》要求,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應當組織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天安門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及處理機制,並組織應急演練。
《規定》同時要求,本市公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應根據天安門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部門的分預案,藉此加強對工作人員應急處置知識的培訓及應急演練。
這項即將實施的政府規章還規定,在升降旗及節假日期間,公安及城管部門應加強對天安門地區主要人員通道、公衆聚集部門等易造成擁擠或易發生事故的場所進行現場巡視、檢查。針對人員密集的情況,須及時做好引導及疏散工作。
根據《規定》,在天安門地區有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影響市容環境衛生、非法從事經營活動等行爲的當事人,將依法接受處罰。《規定》明確,“天安門地區”是指東起國家博物館東側,西至人民大會堂西側路,南起正陽門箭樓南側便道,北至故宮午門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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