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14日公佈了11起涉稅違法犯罪案件。11起案件的簡要案情如下:
一、南京稅警聯手查處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南京市國家稅務局針對金稅協查系統反映出的“走逃戶”現象,結合羣衆舉報,在對南京雙安商貿有限公司和南京利榮商貿有限公司進行重點調查的基礎上,深入分析,全面掌握少數不法分子騙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作案特徵,與公安部門聯手實施全面整治和集中打擊行動。截至3月30日,從全市排查出涉嫌虛開專用發票企業37戶,這37戶企業共騙購增值稅專用發票1782份,公安部門及時介入偵查,已抓捕犯罪嫌疑人35人。
二、海南周保華製售假髮票案件
2003年海南省澄邁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接到羣衆舉報,稱有人在加樂鎮某村非法印製假髮票,稽查局立即會同國稅、公安、工商等部門一舉搗毀了該製售假髮票的窩點。在窩點內當場扣押了僞造的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15枚;飲食定額發票印製版、建築工程專用發票印製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印製版12塊;飲食業定額專用發票13本、建築安裝工程專用發票1222套;空白水印特製紙約5000張;切紙機、印刷機各1部;數字編碼製版12枚。
根據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周保華交待,自2002年11月,他與另一張姓男子合作印製假髮票,周主要負責印刷,張某負責銷售,至案發前,已有約400本假髮票被運往外地出售。另據瞭解,周保華系2002年8月湖南省衡陽市公安局破獲的製售假髮票團伙時在逃的犯罪嫌疑人。2002年11月5日公安部已將此案列爲部督辦案件。目前,衡陽市人民檢察院已起訴了該團伙14名案犯。
三、廣東惠州龍門製售假髮票案
2003年6月7日,廣東惠州龍門縣工商局在打假行動中,發現本縣永漢鎮連塘管理區內製售假髮票的窩點,現場查獲6臺製假機械和一些模版、印章及大量的假髮票,抓獲三名犯罪嫌疑人。當天,龍門縣國稅局、地稅局有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展開了調查取證和清理假髮票工作。經查,該製造假髮票窩點於2003年2月籌劃建造,當年3月31日至6月3日共僞造增值稅專用發票1613本(含電腦版199本),普通發票9971本。現場收繳增值稅專用發票467本(其中電腦版26本)、普通發票1574本。已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共1146本(其中電腦票173本),已銷售普通發票8397本。該製造假髮票窩點還僞造了交通運輸業、建築業、服務業等多個行業的地稅假髮票共1473本,計156291套,發票面額最大爲百萬位,銷售範圍涉及全國十多個省市。
四、四川南充“4·21”特大製售假髮票案
2003年4月21日,高坪區地稅局接到該區交警二大隊電話,稱他們在對過往車輛進行“非典”及違禁物品例行檢查時,發現一大客車貨倉內有大量的《四川省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收據》《四川涼山州美姑縣建築安裝業發票》等空白票據,金額巨大。地稅局有關人員火速趕到,經鑑定,當即確認是假髮票。經清點,查獲《四川省涼山州美姑縣建築安裝業發票》12本,計600套;《四川省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收據》102本,計5101套。根據汽車司機楊德華交待的線索,將正在印製假髮票的黃祥明和黃祥烈當場抓獲。通過南充市及高坪區地稅和公安部門二十多天的連續作戰,又先後搗毀製售假髮票的窩點2處,抓獲涉案人員11人,刑事拘留8人,查獲僞造的各種發票監製章105枚、各類假髮票263本、膠板模47套、膠印機1臺、圓盤機2臺、曬圖機2臺、切紙機和電腦各1臺、紙張約3噸。
五、雲南嵩明“5·9”特大假髮票案
2003年5月9日,昆明市嵩明縣地方稅務局接到羣衆舉報,反映有人在白邑鄉龍潭營某飯店內販賣假髮票。地稅局與當地公安經偵大隊人員一同緊急趕往現場,當場人贓俱獲:涉案人員陳歷勇(男)、陳紅瓊(女)及佰元新版“雲南省有獎定額發票”1600份。根據這兩個人的交待,專案組人員又從當地另外兩家飯店中繳獲僞造的佰元新版“雲南省有獎定額發票”1000份。初步調查後,嵩明縣地稅局與縣公安局聯合成立專案組,迅速從已抓獲的兩名販賣假髮票涉案人員身上取得突破:該案涉及假髮票製假、販假的各個環節,涉案人員9人,其中8人已被逮捕,1人由昆明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按規定給予了行政處罰。本案共搗毀製售假髮票窩點2個,收繳印刷機、刻錄機、電腦等製假設備一批,查獲假髮票104997份,其中假雲南省有獎定額發票35226份,票面金額352萬元,假雲南省有獎定額發票兌獎標識272248枚;還查獲包括“國家稅務總局農業稅收票證監製章”“雲南省行政事業收費收據”、雲南省民航、公路等其他服務業在內的監製章和發票模板30種共431塊,膠片13張。
六、河南許昌道路貨運發票案
自2003年7月2日開始,國家稅務總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組織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在公安等部門的積極配合下,聯合對河南省許昌市道路貨運發票進行專項檢查和治理。經查,2001-2002年度,許昌市共有48戶用票單位,領購道路貨運發票16310本,開具15930本,39.82萬份,金額29.89億元。其中,30戶用票單位涉嫌虛開發票13515本,33.78萬份,運費金額26.11億元;通過檢查,河南省內企業取得許昌市用票單位虛開的用於抵扣增值稅進項稅款的貨運發票15.69萬份,運費金額16.90億元,違規抵扣增值稅進項稅款10139.11萬元,查補收入11084.76萬元,已入庫7449.65萬元,其中,地稅機關查補收入750.80萬元,已入庫626.78萬元;國稅機關查補收入10333.96萬元,已入庫6822.87萬元,其中稅款5780.41萬元,罰款81.80萬元,滯納金960.66萬元。
七、寧波忠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03年3月,寧波市國稅局稽查局根據羣衆舉報對寧波市江北區忠祥物資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進行了查處。忠祥公司成立於2001年11月,系私營有限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經營羅紋鋼、圓鋼等建築用鋼材。該公司通過中間人將羅紋鋼、圓鋼等銷售給各建築工地,中間人將第三方開來的普通發票給各建築公司入賬,將忠祥公司增值稅專用發票轉開給其他企業,從中牟取開票手續費。經稅務部門和公安機關聯合調查取證,證實忠祥公司共違規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887份,價稅合計6747萬元,稅額980.4萬元。寧波市國稅局稽查局對忠祥公司及受票企業進行了徹底檢查,查補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共計3045萬元,其中對忠祥公司未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爲處以罰款計494.86萬元,並沒收其非法所得17767.76元;對涉案的本市741戶受票企業共計查補入庫稅款1030.55萬元(包括收受其他企業違規開具的46份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50.15萬元),罰款1378.43萬元,加收滯納金139.65萬元;對涉案的外地企業,也將進一步查處。寧波公安機關在稅務機關密切配合下,現已抓獲犯罪嫌疑人20名。
八、廣東施爭輝偷稅案
香港耀科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董事會主席兼總經理施爭輝(香港人)收購了多家國內通訊器材經銷企業,操縱、指使這些公司大量偷逃國家稅款。隨即,廣東省國稅稽查局和公安部門於2002年1月11日在廣州、佛山等地採取聯合行動,對與施爭輝關係密切的幾家企業同時進行突擊稅務檢查,調取了普耀公司、新領域公司、天賦公司、星輝行、華耀公司等五家相關企業的賬冊,查獲了其設在廣州市錦城花園一住宅內的地下財務部,同時凍結銀行存款700多萬元,扣押小汽車7輛及電腦等財物一批。並先後抓獲了該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施爭輝、寧德建、江少麗等9人。經查,施爭輝以收購、出資、合資等形式,在國內操縱廣東佛山新領域、天賦等公司,採用內外兩套賬、銷售收入不開發票、銷售資金通過私人賬戶走賬等手法,大量偷逃國家稅款。
廣東省國稅部門經查實認定:新領域公司在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期間,採取設立賬外賬、隱瞞銷售收入的方法瞞報銷售收入總額達3.04億元,偷增值稅5171.89萬元。廣東省國稅部門對新領域公司作出如下稅務處理和行政處罰決定:依法追繳所偷增值稅5171.89萬元,加收滯納金356.86萬元,並處以罰款2585.95元,補稅、滯納金、罰款合計8114.70萬元。廣東省地稅部門追繳新領域公司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合計5300萬元,加收滯納金及罰款合計3800萬元,補稅、加收滯納金及罰款共計9100萬元。目前,新領域公司已向廣東國稅、地稅部門繳納補稅款、滯納金及罰款總計1.65億元。2003年11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施爭輝無期徒刑、江少麗有期徒刑13年、廖興華有期徒刑3年。被告單位新領域公司犯偷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04億多元。
九、湖北“1·10”騙稅案
2002年12月至2003年元月,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由國家稅務總局和湖北省國稅局組成的檢查組對湖北仙桃等地的部分企業進行了檢查。經查,有8戶企業存在騙取出口退稅問題,分別是湖北金信製衣有限公司、仙桃紅旗服裝廠、仙桃鴻盛服裝有限公司、團風縣外貿公司、湖北三福集團有限公司、仙桃市佳華服裝廠、仙桃市昌欣服飾有限公司、仙桃萬里服裝廠。這8戶企業均是廣東饒平等地職業騙稅分子採取租賃、承包當地瀕臨破產倒閉但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進行虛假生產等手段,利用虛開、虛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186份及僞造的海關代徵進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作爲虛假進項,直接申報出口退稅8438萬元,已退稅7995.7萬元,未退稅442.3萬元,已證實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6060.7萬元。2003年3月,湖北省國稅局將上述8戶涉嫌騙稅企業移送湖北省公安廳立案偵查。
目前,該騙稅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張濠等20人已全部落網,基本打掉了這個長期作案的職業騙稅犯罪團伙,有力地治理了這一地區的稅收環境,保證了出口退稅政策的正確執行。
十、深圳百樂勤房地產評估交易有限公司稅案
經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查明,中外合資企業深圳百樂勤房地產評估交易有限公司在1996年與深圳的天安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關於“偉柏花園”包銷合同後,1997年取得包銷手續費收入1.24億元,1998年取得包銷收入2118萬元和賬外租金收入35萬元。對上述收入該公司採取不列收入、多列成本等手段偷逃企業所得稅2122萬元。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作出稅務行政處理決定後,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十一、深圳偉柏股份有限公司稅案
經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查明,中外合資企業深圳偉柏股份有限公司於1999年11月至12月取得售樓款1367萬元,該公司採取隱瞞銷售收入的手段,只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了12萬元稅款,偷逃營業稅55萬元和城建稅5000元。該公司於2000年1月至6月取得售樓款4472萬元,採取隱瞞銷售收入的手段偷逃營業稅199萬元,城建稅1.9萬元。該公司1999年11月至2000年6月對外銷售房產所簽訂售樓合同金額9788萬元,未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偷逃印花稅2.9萬元。該公司1999年11月至2000年6月取得的售樓款5840萬元未按規定按10%利潤率預繳企業所得稅87萬元。
以上各項合計,偉柏股份有限公司共計偷逃稅款348萬元。對該公司的稅務處理決定已於2003年6月27日下達。並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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