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橋環衛局渣土所副所長:忘了通知“炮臺不能拆”
北方網消息:作爲“個體戶”的宋某某從事土方運輸工程,並與紅橋區環衛局渣土所一直有業務往來。案發當天,宋某某接受紅橋區環衛局渣土所委託,在“窯窪炮臺遺址”附近實施挖土方工程,在此以前根本沒有接到渣土所有關不能拆除炮臺遺址的通知。
宋某某文化水平不高,再加上遺址附近也沒有任何文物保護標誌,宋某某簡單地將“窯窪炮臺遺址”當作一個土臺子,用挖掘機將土臺子強行拆除。直到施工接近尾聲,他才接到了渣土所副所長林某的電話:“土臺子不能動!”但宋某某仍不聽勸告,繼續施工,並將炮臺附近的一塊石碑用車拉走。
40分鐘後,林某趕到現場,告訴宋某某土臺子是文物,不能拆除,但面對已經毀壞的炮臺遺址,林某並沒有作出任何表態,然後便離開了現場。後經民警瞭解,林某其實早已接到“文保通知”。今年3月份,林某就接到在挖土方工程中不能夠毀壞“窯窪炮臺遺址”的通知,但林某並沒有將此通知向下傳達,在施工前也沒有向宋某某等施工人員說明,最後導致“窯窪炮臺遺址”慘遭毀壞,石碑下落不明。
文保部門:挖走的“三合土”全得運回來
紅橋區文保所的錢所長表示,被毀壞的“窯窪炮臺遺址”還可以修復,但必須找回被挖走的“三合土”。
錢所長告訴記者,修復炮臺遺址是有可能的,但關鍵在於能否找回被挖走的“三合土”。這些建炮臺的“三合土”非常堅固,是古炮臺基礎中的基礎。如果找不回來,雖然也可以找材料代替,但效果都不如原汁原味的“三合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