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國著名的智囊機構蘭德公司出臺了一份報告,建議美國從其盟國身上獲取經驗以改進情報蒐集的程序和方法。
蘭德公司在報告中列出了美國的4個盟國--英國、法國、加拿大以及澳大利亞情報機構各自的優點和不足,並指出美國在“9·11”事件之後在情報蒐集方面所突顯的差距。
不同於美國的聯邦調查局,這4國的情報機構都具有免於執法機構起訴的權力,不僅如此,他們還都以蒐集、分析和交流有關恐怖主義和其他犯罪活動的情報爲基礎進行獨立運作。
2001年“9·11”恐怖襲擊事件之後,美國國內的議論大多集中於在美創建一個能夠專門開展情報蒐集的獨立情報機構,而不是一個受法律約束的機構。報告稱,對這幾個國家的案例研究顯示,實用的運作和組織形式是最有價值的經驗,而在某些必要的時候,甚至可以成立專門的國內情報局來進行決策。
報告認爲,各國情報機構主要在安全情報、維持治安以及反恐方面與敵人進行抗爭,而在這幾個方面,前述4國所共有的優點包括:
·都有獨立於執法機構之外的國內情報機構。
·可以在政府不同層次之間以及執法機構和情報部門之間進行協調的體制結構。
·積極策反恐怖組織成員“榨取”人工情報。
·嚴格的檢查和平衡系統來提供監督職能和責任制度。
·定期的戰略戰術恐怖威脅評估。
·獨立於國內警察系統的人員徵召渠道。
報告同時還列出了英、法、加、澳情報機構的一些不足,主要有:
·在執行監視及維護國家安全任務時偶爾會侵犯公民人身權利。
·經常拒絕與警方、海關、移民機構以及其他執法部門共享恐怖威脅情報。
·在與警方執行聯合反恐任務時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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