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地固定電話業務經營許可的電信運營企業,均可以開展一號通類業務,結算方法按照呼叫轉移方式執行。”本月初,信產部正式向各大運營商下發通知,爲“一號通”這一業務正名。在信產部發文後,除了鐵通宣佈在北京正式開通“一號通”外,網通、電信在各地開展的卻是“一號通”的變種業務,但這些被冠以“靈通地帶”、“靈通祕書”和“靈通伴侶”等五花八門名字的變種,由於涉嫌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秩序,被信產部在全國範圍內叫停。
引發廣泛爭議
所謂“一號通”,其實就是“一號多機”。它可將一個用戶的多個電話號碼捆綁在一個新的多位號碼上,並且按照用戶需求,事先對這些電話進行排序,以優先選擇資費低廉的終端接聽來話。舉例如下:如一個用戶開通一號通後,將自己的小靈通、固定電話、手機號碼捆綁進去,並設定接聽順序爲小靈通、固話、手機。在此條件下,如果有人呼叫一號通號碼,小靈通首先振鈴,如無人接聽則固話振鈴,同樣無人接聽,最後振鈴的纔是手機,由於小靈通和固話均爲單向收費,因此一號通可以幫助用戶省下手機的接聽費用,對固網運營商來說,這也可以分流本來屬於移動和聯通的話務量和話費收入。
與“一號通”經歷了長達近2年的祕密試用不同,“靈通祕書”和“靈通伴侶”等業務最早始於去年下半年,但從其誕生開始,它就受到了當地移動運營商的全力抵抗。
2003年9月,四川電信率先宣佈在全省開通“靈通伴侶”業務。由於小靈通和固定電話接聽免費,肯定將成爲用戶接聽時的首要選擇,原本屬於移動和聯通的話務量和話費收入,自然而然地全部被電信截殺了。
四川電信此舉迅速被電信其他分公司移植,包括陝西、重慶等地的電信紛紛上馬“靈通伴侶”。雖然這幾家分公司當時並沒有對這幾項業務的推出進行大規模宣傳,但廣西電信“靈通祕書”業務的推出,卻直接把這項業務推到了監管部門的面前。
2003年年底開始,廣西手機用戶可以到廣西電信辦理“靈通祕書”業務,相比“靈通伴侶”,這項業務對移動和聯通話務量的拼搶,甚至從以前的被叫領域擴大到了主叫領域。
記者瞭解到,廣西電信的“靈通祕書”業務開通後,當地手機用戶只需在電信進行註冊,在使用手機撥打固定電話時,電信會先向該用戶手機發送掛機的提示音,在用戶掛機後,電信會自動回撥該用戶和被叫用戶,雙方都作爲被叫方接聽電話以節省話費,原來應該由移動或聯通收取的主叫通話費,也變成了由電信收取。
遭遇政策封殺
由於結算方法的改變,電信部門的“靈通伴侶”、“靈通祕書”觸犯到了聯通、移動的利益,當地固網運營商和移動運營商之間的競爭進一步升級。
有專家認爲,“靈通祕書”、“靈通伴侶”是降低移動電話資費的絕妙辦法,但監管部門勢必面臨移動和聯通最強烈的抗議,因爲其一旦擴散到全國,極有可能對移動運營商的話務量和收入帶來災難性的影響。
不久之後,信息產業部一紙批文爲此事做出了一個暫時的了斷。
消息人士透露,幾乎在爲“一號通”正名前幾個星期,信產部正式電函各地移動、聯通、電信、網通、鐵通和衛通6大運營商,在這則編號爲[2004]23號的文件中,信產部明確表示,“靈通伴侶”目前並未違反相關規定,但先期只允許在部分地區小規模開展試驗。
而對於引起更大爭議的廣西電信“靈通祕書”業務,信產部則直接叫停。
信產部對此的解釋是,由於廣西電信在向手機用戶發送掛機提示時,沒有向移動運營商發送計費信號,違反了信產部《關於規範公用電信網間計費問題的通知》中的網間結算規定。與此同時,信產部責令電信、網通、鐵通在內的各運營商總公司,對開展“靈通祕書”類業務的下屬分支機構,要求其立即停辦該類業務或進行整改。
專家意見不一
信產部前後對“靈通祕書”及“一號通”截然相反的兩種態度,也引起了專家的異議。目前,業界出現了兩種提法,雙方爭執不下。一方認爲,這一模式實際上與“一號通”相同,可以引入競爭,降低用戶話費;而另一種觀點是,固網運營商的做法等於把所有的話務量都納入自己的網內,實際上進一步加強了固網的壟斷,而且涉嫌不正當競爭,擾亂了市場秩序。
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楊培芳認爲,廣西和四川電信推出的這種“靈通”類業務,在表面上看來是爲用戶在短時期內帶來了一定實惠,但實際上浪費了移動網絡資源,不利於我國電信業的正當競爭。
而北京郵電大學教授闞凱力則直接炮轟信產部的“封殺”決定。闞凱力稱,“靈通伴侶”與前不久才被信產部正名的“一號通”業務如出一轍,既然“一號通”業務已經被信產部認可,“靈通伴侶”自然也應該被監管機構賦予合法身份,而不是現在的“允許部分地區小規模開展試驗”。
“無論是靈通祕書還是靈通伴侶的業務,都是完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是合法的,沒有理由進行封殺”。闞凱力表示,移動用戶在電信註冊此類業務,本身是出於自願,相當於用戶將自己的被叫委託給了電信。這與用戶爲了節省話費而自行掛斷性質相同,根本不存在通信資源的浪費。
“在爲一號通正名後,信產部應該儘早爲‘靈通祕書’和‘靈通伴侶’等‘靈通’類業務還一個清白”,闞凱力認爲,對於監管部門來說,把“靈通”類業務合併到“一號通”中,纔是信產部推廣“一號通”真正積極的做法。
“一號通是信產部批准經營的,但我們不想推,而且也推不動。我們想推的業務,監管部門又不讓我們推”,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電信內部人士如此抱怨信產部在對待一號通和“靈通”類業務上採取的雙重標準。
無獨有偶,監管部門對待類似業務甚至相同業務的“雙重標準”、“多重標準”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此前,信產部在對待小靈通的態度上就經歷了多次的改變,從全國叫停到二級城市可以經營,然後是京滬穗不得經營,但在去年北京通信小靈通放號後,信產部實際上已經默許了這項當初的“違規業務”。
對此有專家認爲,儘管我國電信業仍屬於高度管制行業,但對於同時擔任主管和監管職能的信產部來說,要做的不僅僅是規範企業的經營行爲。更重要的是,信產部要保護運營商的創新精神,同時妥善處理新業務引發的行業問題和矛盾,還要在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基礎上促進整個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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