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深夜,位於重慶市江北區的天原化工總廠發生氯氣泄漏事故,第二天17時57分,泄漏的三氯化碳突然爆炸。負責處理事故的專家組研究認爲,剩餘的3個氯氣儲藏罐隨時有可能爆炸,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實施遠距離摧毀。
17日22時40分,駐渝某集團軍應重慶市委、市政府請求,執行搶險任務。軍長張又俠、政委邱建立即召開常委緊急會議,任命參謀長王西欣同志爲搶險救災總指揮。受領任務後,王參謀長組織機關有關人員對打擊目標性質、可能發生爆炸及產生衝擊波的強度、所需兵力、火器、裝備等進行了深入研究,當即命令某部部隊連夜做好相關準備,就地待命。
18日7時40分,王參謀長率官兵70餘人,攜帶武器趕赴事故現場,在聽取有關情況彙報後,王參謀長命令有關人員進一步查明氯氣儲藏罐具體點位,選擇火器發射點和疏散隱蔽位置等。針對氯氣儲藏罐周圍建築物多,射擊死角大等勘察結果,王參謀長與機關一起研究制定了四套摧毀方案:一是用對1號氯氣罐實施集火射擊,通過1號罐引爆其他兩個氣罐,最大限度地保護廠房設施;二是用炮先打垮2號氯氣罐東側磚牆,再用炮摧毀2號氣罐,由2號氣罐引爆1、3號氣罐;三是先用坦克撞毀(或擊垮)3個氣罐西側磚牆,再將坦克後撤到適當距離,實施直接摧毀。四是在條件成熟時採取人工爆破的方法實施摧毀。方案報經事故處理指揮部研究後,決定首先採用第一套方案。
由於彈着面較小,機槍射擊效果不理想,指揮部決定採用第二套方案。當2號罐東側磚牆被擊垮後,又發現一個預置罐橫臥在2、3號罐前面,仍無法對2號罐實施有效射擊。爲爭取時間,指揮部決定實施第三套方案,坦克火力有效擊穿了1、2號氯氣罐,並擊倒了3號罐。當1、2號罐被擊穿後,並沒有事先預測的爆炸發生。專家論證,在各種火器高強度的打擊下均未引發爆炸,3號罐不可能再出現自然爆炸。爲確保萬無一失,在專家組的指導下,對3號罐實施人工爆破作業。歷經4小時35分,圓滿完成了排險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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