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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生活”是一個詩歌網站,圖爲該網站首頁 |
4月8日,一起訴網站的名譽權官司在太原開審。一個原本很少接觸網絡的檢察官開始了他向網絡名譽侵權宣戰的漫漫征程。
2002年2月的一天,時任太原市尖草坪區檢察院檢察長的何書生接到一個在政府任職的朋友的電話,“你出事了?”對方第一句話就關切地詢問,何書生一頭霧水,對方告訴何,他的名字上內參了,出現在一篇名爲《中國貪官大全》的文章裏。
何書生去到朋友處,果然在一本當年第四期《走進WTO》內參雜誌發表的《中國貪官大全》這篇文章裏看到了自己的名字,“不僅名字一字不差,而且工作單位和職務都清楚寫明瞭”。
“反腐檢察長”進了貪官名錄
展開一系列針對網站的名譽侵權官司
這份《中國貪官大全》共刊登了150個官員的姓名和工作單位,其中既有成克傑、胡長清這樣的全國知名人物,也有何書生這樣的“地方小官”。何書生的名字出現在文章第四部分的第八位,與其他大多數被列舉的官員一樣,對他的介紹只有一句話:“何書生,太原市尖草坪區檢察院檢察長”。
這時,距何書生的職業反腐生涯高峯只隔8個多月,在8個月前的2001年7月,由於成功先後偵破了太鋼電訊經理劉學恭、副經理王俊文特大貪污賄賂案和農行山西省分行信貸處原處長白新豔特大受賄案,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650餘萬元,尖草坪檢察院立集體一等功一次,何書生立個人一等功一次,此外尖草坪檢察院還得到由太鋼集團公司獎勵的兩輛桑塔納2000型轎車。
繼《走進WTO》之後,許多網站的BBS論壇上也出現了這篇文章,“反腐英雄”突然出現在貪官名錄裏,這讓何書生和太原市有關部門陷入了迷惑。
這種迷惑至今仍然或多或少地困擾着何書生,“我現在還是不知道這份名錄究竟如何出臺的,是誰寫的,爲什麼會有我的名字。”2004年4月7日,已擔任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檢察長的何書生對記者說。
爲了解開心中疑惑,何書生展開了一系列法律訴訟。
2004年4月8日,何書生訴曾經發過《中國貪官名錄》帖子的“詩生活”網站名譽侵權案在太原市尖草坪區法院開庭審理。在這之後不久,另外兩家曾經登過《中國貪官名錄》的網站也將面臨同樣的名譽侵權官司。
在這一系列針對網站的官司開始前,何書生已經贏得了另一個官司:2003年11月25日,尖草坪區法院判決《走進WTO》內參雜誌的主辦單位——遼寧世界(多邊)貿易組織諮詢研究中心向何書生賠償經濟損失9.5萬元及精神撫慰金36萬元。
“打官司主要是希望搞清楚是誰在誣陷我,同時警告網站負責人,網絡裏並不是毫無約束,在網絡上發佈信息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何書生說。與之針鋒相對的,詩生活網站站長萊耳(萊耳爲劉琴的網名、筆名)則認爲,“如果這個官司敗訴,那麼幾乎所有的網站都要關門,因爲網絡的根本特點之一就是在允許的限度內網民可以自由發言,網站只不過提供了一個發言的場所而已”。
狀告網站侵犯名譽權的官司在我國並不多見,有律師認爲,這是繼南京“紅顏靜”訴“大躍進”,北京德某、高某訴賽龍網公司後的第三起網絡名譽侵權案。對網絡世界裏自由邊界界定的理論爭論,再次以律師法律辯論的形式登臺。
檢察官何書生
“入選”《貪官大全》讓他無緣省級勞模
何書生已經有15年的檢察院工作資歷。
1989年,何書生從太原鐵路公安處調入太原市檢察系統,從一名警察變成了檢察官。之後相繼在1995年至1998年期間擔任太原市反貪局副局長,1998年至2003年連續5年擔任尖草坪區檢察院檢察長。2003年8月調任杏花嶺區檢察院檢察長至今。
記者瞭解到,何書生在擔任檢察長期間,先後親自指揮辦理了近百件案件,他經手的案件“有罪判決率全省第一”。15年裏,他五次立功,其中省級一次,市級四次,獲得山西省“五一”勞動獎章一次,連續5年被評爲市、區級勞模,今年又被評爲太原市特級勞模。尖草坪區法院下達何與諮詢研究中心的判決時,也把“從未受過任何處分處罰”的結論寫進了判決書。
“說我是貪官,簡直是顛倒黑白。”4月7日,太原市杏花嶺區檢察院三樓辦公室,何書生指着辦公桌旁邊的書櫃,那裏掛了四五張他當選勞模時與領導的合影。何書生說,檢察長的工作讓他得罪過不少人,其中既有辦案對象,也有一些領導幹部。
載有何書生名字的《中國貪官大全》刊登在《走進WTO》雜誌2002年第四期上。
“看到雜誌我很震驚,”何書生說,“內參主要給領導看,領導看到了,即使相信我,心裏也難免‘咯噔’一下。而且要歸檔保存,十年、二十年以後影響仍然存在。”
何書生說,《貪官大全》對自己最直接的兩個影響是去年他已經被定爲省級勞模,後來被取消;另一個影響是原本要提拔他擔任太原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最後只是平調到了杏花嶺區。“(2002年)8月在精神上受到了更大壓力,加上患肺炎,住院治療了3個多月。”
名譽權官司
告贏雜誌社,仍不知“真兇”
“我想知道是誰誣陷我。”何書生說。
《走進WTO》主辦單位——遼寧世界(多邊)貿易組織諮詢研究中心(以下簡稱諮詢研究中心)成爲何書生第一個明確的調查目標。
在何書生電話質詢後第二天,諮詢研究中心即派人到太原向何道歉,雙方最大的分歧不是經濟賠償額度,而是在這篇文章背後是否還有“幕後真兇”。
何書生認定,這篇文章是由某個人編造的,雜誌社應該知道文章的撰寫人,“要解決此事,至少要交出幕後策劃人”,但雜誌社堅持這篇文章是從網站上轉載的,他們也不知道誰是“原創者”。
2003年11月,尖草坪區法院對何書生訴諮詢研究中心名譽侵權案判決。法庭認爲諮詢研究中心沒能提供轉載的原始來源,應該對登載的《中國貪官大全》負有審查覈對的義務,但由於沒有認真審查,其過錯行爲客觀上貶損了原告的名譽,構成侵權,雖然諮詢研究中心事後採取了補救措施,但不足以消除原告在精神和物質方面所受的損失,最後判決諮詢研究中心收回雜誌,補償經濟損失9.5萬元,並賠償精神撫慰金36萬元。
此案的審判長樑兵告訴記者,雖然諮詢研究中心表示上訴,但直到目前還沒有向太原市中院繳納訴訟費。
在何書生起訴諮詢研究中心的同時,他在“詩生活”、“武漢大學教學網”、“河南周口三川”等網站上也發現了《中國貪官大全》,並於2003年7月委託律師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做了網上證據保全公證,公證處把以上三個網站登有《中國貪官大全》的網頁刻錄在一張光盤內。
這一次,何書生沒有和網站進行交涉,而是直接把訴訟狀交到了尖草坪區法院。
訴訟狀稱“詩生活”網站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情況下,故意編造、散佈虛假信息,給原告身心造成了巨大損害,根據民法通則“公民名譽權不受侵害”和“新聞媒體不得散佈謠言,編造、傳播假新聞”的有關規定,要求詩生活網站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50萬元。
對詩生活網站的起訴,是何書生對刊登過《中國貪官大全》所有網站起訴的開端,僅記者找到的,就有近十家網站曾刊登過這篇文章,“不一定所有的網站都要告,”何書生說,“網站太多了,時間和精力都不夠,但我要保留對它們起訴的權力。”
何書生透露,他已經委託律師向法院遞交對另外兩家網站的起訴狀。
“這個案子不僅僅是‘詩生活’與何書生的官司,也是所有網站都要面臨的問題,”此案的被告代理人劉琴說,“因爲網站管理者對網站的管理模式大體相同,面臨的風險和責任也一樣。詩生活的官司可能成爲今後類似案件審理判決的參照。”
“大周”是誰?
對網站的訴訟枝節橫生,庭審暫無結果
對網站的訴訟並不順利。
何書生的代理律師山西尚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寅坦承自己是個“網盲”,而再次成爲此案審判長的樑兵對網絡也知之甚少。對訴訟的第一步——告誰,律師和法官就沒少爭論。
王寅最初的起訴狀只有一個被告,就是詩生活網站,對此樑兵認爲沒法立案,“這個網站在哪?法院送達傳票都沒地方送,總不能也在網上發通告吧?而且網站是個什麼性質的主體?符不符合民法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這三種民法的訴訟主體?”
王寅只得再次收集證據,在一位網絡高手的幫助下,才取得了“詩生活”網站的域名地址信息,在這份打印出的域名地址上,用英文寫着網站的組織者是LIOUQIN,技術總監是LIHUISHENG,其中“LIHUISHENG”的名字有中文“李慧生”三字,查明李慧生在深圳的住址後,王寅把訴訟對象變更爲李慧生。
尖草坪法院認可了這份證據,予以立案,但是在4月8日開庭後,法官發現,被告對象還是搞錯了。
“其實李慧生和‘詩生活’沒有什麼關係,”劉琴介紹,1998年她向位於美國的國際域名管理機構申請國際域名,按照規定,至少要有三個人擔任網站的不同職務才能申請域名,於是劉琴動員丈夫——本案的被告李慧生做掛名的技術總監。網站開辦後,劉琴一直擔任站長,是網站實際的管理者,在“詩生活”網站上,也清楚地寫明瞭站長兼行政總監是“萊耳”(即劉琴)。
對李慧生與“詩生活”、劉琴與“詩生活”的關係,在庭審當天,經過李慧生的代理律師——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塗江麗一番介紹後,樑兵才搞清楚原來告錯人了,樑兵當即宣佈休庭半小時,對王寅說:“你給委託人打個電話,說一下情況,看他願意不願意撤訴。”
尖草坪區是太原市的一個郊區,區委、政府、人大、公安、法院等要害部門都位於距離市中心20多公里的柴村。
柴村只有一條主街,周圍是破落的工廠和大片的農地。尖草坪法院的法庭是兩排平房,每間法庭只有20多平方米,在東南部地區的法院早已使用電腦來速記的現在,尖草坪法院還是要靠書記員用紙和筆來記錄。“我們的條件就是這個樣子,”樑兵說,“我個人平時也不接觸網絡,對網絡不太清楚。”爲了瞭解網絡,開庭前樑兵特意購買了相關書籍,並查找了一些資料,但是這些感性認識對作出一個合法判決的要求,似乎還遠遠不夠。
庭審過程中,樑兵經常向塗江麗詢問一些關於網絡的常識性問題,例如開辦一個網站要得到哪些部門審批,要經過哪些程序,什麼是BBS,BBS和網站是什麼關係,版主是幹什麼的,甚至爲了說明“反腐倡廉”可以是一個網名,塗江麗也要解釋幾分鐘。樑兵宣佈休庭後,乾脆走下審判臺,對塗江麗說,“我們來討論一下網絡。”
不久,王寅回到法庭,表示不撤訴。樑兵宣佈審理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法庭調查的第一個問題是,“詩生活”網站是否故意編造、散佈何書生是貪官的虛假信息。
在“詩生活”登的《中國貪官大全》發帖網頁上,可以看到發帖者是網名爲“大周”的註冊網民,他是在2002年1月17日從“凱迪網絡”網站的“貓眼看人”論壇轉貼網名爲“反腐倡廉”的這篇文章,最後貼在了“詩生活”“潭文化論壇”裏。當天有網友問“大周”:“這帖子是什麼意思?”,大周在第二天回答:“資料,怕萬一誰有用,可以到這裏來搜索。”
對這份證據的真實性雙方沒有異議,但對它所證明的內容,原被告律師持不同意見。王寅認爲“詩生活”應該提供證據證明“大周”是誰,如果無法證明,就可以認爲大周就是“詩生活”,即編造謠言的主體。對此塗江麗強烈反對,“BBS是網民自由發表言論的地方,‘詩生活’網站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制定了一系列網站管理規定,在BBS的《發帖須知》已聲明‘所有網友在本站的發言均屬個人言論,與本站立場無關’,而且對論壇作者也嚴格要求:‘言行不得違反CHINANET上的所有規定,不得在討論區中發佈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言論……不得對任何人侮辱、漫罵、人身攻擊’,可見網民在BBS上發表的言論責任自負。”
法庭調查的第二個問題是,“詩生活”網站應該負什麼責任。
王寅認爲“詩生活”有審查《中國貪官大全》真實性的義務,塗江麗答辯此案中網站並沒有過錯,“網絡管理者不可能對網站上出現的所有信息進行事先審查”,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16條、《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第13條,對網站顯示或傳輸的信息明顯屬於違法或侵權的,信息服務、電子公告服務提供者才負有“立即刪除、保存有關記錄,並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的義務。本案中,“‘詩生活’不可能確知‘大全’中的每一個人或某些人是不是貪官,何書生被誣陷爲貪官,對網站管理者來說是不明顯侵權的信息,而且該論壇也早在2003年6月就已關閉。”
法庭調查的最後一個問題是,何書生在精神和名譽上是否受到侵害。王寅出具了何書生的住院證明,塗江麗答辯稱這並不是詩生活網站造成的。
庭審近三小時後,審判長樑兵宣佈休庭,判決結果另行通知。
網絡困境
管理者:“網站太難管理了”
“我想把‘詩生活’關掉,網站太難管理了。”劉琴說這句話的時候情緒低落,“這個念頭早就有了,不僅僅是因爲這次官司。”
“詩生活”創建於2002年8月28日,創辦人有萊耳、小西、白玉苦瓜和桑克,網站現任主要負責人是站長兼行政總監萊耳和內容總監桑克,是中國互聯網上第一個有自己獨立域名和獨立空間的詩歌站點,詩生活論壇也是國內基於WEB頁面第一個專業的新詩論壇。
“網站最初只有幾個人,現在註冊網友達到了一萬多人,給100多位詩人和20多位評論家開辦了專欄,詩人分佈世界各地,成爲全國的詩歌門戶網站之一。”劉琴發現,隨着網站擴大,管理越來越難。
“每天我一睡醒,第一件事是打開電腦,到各個論壇上溜達一圈。現在網站有十幾個論壇,我不可能具體負責每一個論壇的管理,每個論壇都任命了幾個版主,由版主監控自己論壇裏的帖子,看到不合適的就刪掉。爲刪帖,版主和我沒少捱罵,有些人還罵得很難聽。”
版主的任命全部由劉琴決定,“第一條標準是看這個人有沒有包容性,詩歌本來就是個容易產生爭議的領域,控制不好,非常容易吵架,版主必須公正,能包容不同風格的作品,聽取不同意見。”往往任命一個版主,劉琴要考察對方半年以上。“儘管這樣,我們之間的關係也是很鬆散的,更談不上法律關係,比如這一次官司,儘管版主對論壇管理負責,但對方就不會去告我的版主,我也不可能說那是版主的責任,你去找他吧。”
“實際上版主承擔着管理論壇的責任,但出事了法律只認網站的開辦人。而版主和開辦人都不清楚那個帖子會惹事,管理的同時還要保證網絡獨立、平等、互動和包容的精神,實在很難操作。”
在何書生告“詩生活”之前,曾有兩起網絡名譽權官司。2001年8月,網民“紅顏靜”發現網民“大躍進”在“E龍·西祠衚衕”網站的BBS上發佈侮辱她的帖子,遂向南京鼓樓區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定“大躍進”的行爲構成了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因而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另一起是北京美麗園業主委員會業主代表德某、高某在“北京賽龍網·美麗園業主委員會”BBS中看到3篇文章對他們的姓名及其他情況進行了人身攻擊和侮辱,遂向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後認定網站無過錯,因此沒有支持原告提出的訴訟要求。
在庭審中,“詩生活”也一直強調,管理者是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管理的,沒有過錯。
“如果他們沒有過錯,難道我在網上被人誣陷就沒辦法討回公道了?”從何書生的立場出發,他顯然是受害者,但他希望通過訴訟知道誰是《中國貪官大全》編寫人的願望顯得極不現實。“首先網站管理者有保護註冊人隱私的義務,其次即使提供大周的註冊信息,也很難找到現實生活中的‘大周’本人,因爲註冊時完全可以填寫假的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而且‘大周’也說明了,這個帖子是從其它網站轉貼的,發帖人是‘反腐倡廉’,要調查‘幕後真兇’也應該去找‘反腐倡廉’,而不是‘大周’。”塗江麗說,“而且即使真的找到‘反腐倡廉’,還不一定就找到了‘真兇’,他可能也是從其它網上轉載的。”
網絡之爭
“打官司主要是希望搞清楚是誰在誣陷我,同時警告網站負責人,網絡裏並不是毫無約束,在網絡上發佈信息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太原市尖草坪區檢察院原任檢察長何書生
“這個案子不僅僅是‘詩生活’與何書生的官司,也是所有網站都要面臨的問題,因爲網站管理者對網站的管理模式大體相同,面臨的風險和責任也一樣。詩生活的官司可能成爲今後類似案件審理判決的參照。”
——詩生活網站站長萊耳
“如果這個官司敗訴,那麼幾乎所有的網站都要關門,因爲網絡的根本特點之一就是在允許的限度內網民可以自由發言,網站只不過提供了一個發言的場所而已。”
——詩生活網站站長萊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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