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後不堪受辱的合法妻將丈夫推上法庭
法院判被告犯重婚罪入獄1年8個月
時間:昨日上午
地點:崇州法院
老婆血淚控訴老公“枕邊擁有兩個老婆”觸犯刑法,老公辯稱自己的行爲僅是“非法同居”。昨日,這起罕見的自訴重婚案在崇州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楊成文因構成重婚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8個月,同時解除被告人與“二姨太”的非法同居關係。
控方:一夫二妻犯法
上午9時,當法院正式庭審時,容納近千人的法庭座無虛席,外圍操場也擠滿近千名旁聽民衆。爲此,法院特在法庭外開設了高音喇叭,站在幾百米外都能清楚聽到庭審內容。
控方訴稱:楊成文與自訴人施永琴於1986年9月戀愛結婚,婚後夫妻生育一女一子。1994年元月,楊成文認識遂寧市人向某某並於2月份將其帶回家。“他(指被告人)竟不顧我的反對,讓向某某與我們夫妻同牀共眠!”施永琴哭稱,夫妻倆爲此多次發生衝突。由於後來多次遭到丈夫的辱罵和毆打,她被迫痛別子女離家出走。沒想到,楊成文與向某某的夫妻生活一過就是11年。
辯方:只是“非法同居”
被告人楊成文一臉蒼白地靜坐在沒有蓋子的鐵囚籠裏,因爲其腿上殘疾故獲此“照顧”。
面對控方激烈控訴和審判長的質詢,楊成文常常答非所問。答辯方律師則冷靜辯稱,原告這項指控毫無根據,“11年來被告人與向某某僅僅是非法同居關係,楊成文的行爲並沒構成重婚罪!”
庭審中辯方提到,多年來向某某在被告人家中充當的只是“保姆”或說是“幫工”的角色。
交鋒:是妻子還是保姆?
上午10時30分,控辯雙方針對向某某是“妻子”還是“保姆”,展開了十分激烈的辯駁。
控方律師出示了證人———向某某的父親向計安(音)最近作出的證言:“我女兒已在崇州結婚,我女婿名叫楊成文,他們結婚已十多年了!”律師解釋,向計安是在完全不知女兒女婿將被起訴的情況下立下這份證言的,它絕對是真實的。控方還接連出示了6個鄰居證實“向某某是楊成文妻子”的證言,同時提出反問:“在楊成文這個並不富裕的農村家庭,他有條件或合情合理請保姆嗎?”
辯方極力反駁,自訴人“鉤”走家中財物後,楊成文和向某某雖長期同居,但彼此從未叫過對方一聲“老公”“老婆”,而控方所列舉的證人證言只是一種推測,不能證明被告行爲構成重婚罪。
判決:其實就是重婚罪
法庭外,多名自稱被告人鄰居的旁聽者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爲,11年來被告人與向某某確實是以夫妻關係生活的。
中午12時30分,經過長達3個多小時的法庭調查和論辯交鋒,審判長宣判:被告人楊成文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8個月,同時解除被告人楊成文與向某某的非法同居關係。被告人表示不服判決,決定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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