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本市將從今天起開展企業違法排污專項治理行動。
本市將禁止相關企業利用深井、淺井、滲坑、巖洞、地下人防工程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有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禁止利用間歇性河流和廢棄的河牀作爲排污渠道。在無良好隔滲層的地區,禁止使用漫流方式排放不符合排放標準的工業廢水或含病原體的污水。所有排污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或臨時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禁止無證排污。違反相關法規排放污染物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其排污許可證或者臨時排污證;對無證排放污染物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補辦有關手續,並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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