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公佈《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並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
什麼是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的企業,可建立企業年金。建立企業年金,應由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確定,並制定企業年金方案。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草案應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企業年金的組成
企業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項組成:企業繳費、職工個人繳費、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企業繳費應按照企業年金方案規定比例計算的數額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職工個人繳費額計入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職工個人繳費可由企業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按淨收益率計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
企業年金的管理
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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