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車上發生口角兩名乘客大打出手
在公交車上,乘客高某與一名學生爭座位時,竟被學生打傷致使其摘除一隻眼球。昨天,公交分局民警經過3個月的調查,終於將打人者呂某抓獲,目前呂某被刑事拘留。
去年12月31日12時58分,公交分局小營派出所接到110報警:乘客高某在德勝門345支線車站被打。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往現場,但現場已經無人。經詢問調度員得知,打人者打車逃跑,車號不詳;被害人眼部受傷已經被急救車送往醫院,但去往哪家醫院並不清楚。
今年1月30日,一中年婦女和一男青年走進了公交分局小營派出所。原來這個男青年就是一個月前在345路支線被打傷眼睛的高某。事發後,急救車將他送往人民醫院,由於眼部的損傷一時得不出結果,高某並沒有意識到後果的嚴重性,根本就沒想要到公安機關報案。當醫生告知他左眼球不能保住,要進行摘除手術,大約需花費幾萬元時,高某一下就蒙了。
家裏的積蓄遠遠不能承擔手術的費用,母子倆迫不得已到派出所報案。民警詢問打人者的一些情況,高某提供不出什麼有價值的線索,只是記得打人的是一個學生,一個人佔了四五個座位,是給他一起上車的同學佔的。兩人就是因爲佔座發生口角,沒想到被對方一拳擊中眼睛。
立案當天,民警來到德勝門車站走訪幾名羣衆後得知,打人者像個學生。僅憑這些線索根本無從查找,民警繼續走訪。車站附近有個賣糖葫蘆的女子,每天都在這裏叫賣。事發當天她在車下撿到一張學生月票,交給了售票員。順着此條線索,民警從售票員處找出那張月票。從月票上的相片看此人像個學生,在月票的裏邊還發現一張名爲呂某的身份證。經辯認,他正是打人者。
昨天中午,民警依法對呂某進行傳喚。法醫鑑定結論已經出來,被害人屬重傷,打人者要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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