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武漢市檢察院獲悉,湖北省農業科學院原院長劉定富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關照”他人,收受他人“感謝費”、“拜年費”、“出國購物費”等逾30萬元人民幣,被檢察機關指控。昨日,武漢市中級法院開庭公開審理了劉定富涉嫌受賄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3月,武漢市新洲區建築總公司項目經理陳某得知省農科院41號宿舍樓基建工程正在招標,便到劉定富家說明了想請劉在承接工程投標時予以“關照”的來意。離開時,陳將1萬元人民幣塞給劉定富,劉“客氣”地只收下了1000元。同年7月,陳某再次攜1萬元到劉家只遇到劉妻,他便表明了上門是對新洲公司能“中標”表示“感謝”的來意,劉妻收下此款後轉告了劉定富。2001年7月,陳爲了能繼續承接到省農科院的基建工程,再次將8萬元人民幣“進貢”到劉家。早在1996年底,中國農業銀行武漢市江南支行營業部經理吳某找劉定富引存資金,吳答應後,吳趕緊奉上5000元現金表示“感謝”。後從1997年2月開始,經劉定富同意,省農科院在該行累計存款逾2000萬元。
2003年5月7日,湖北省紀委在對其進行審查前,劉定富得知陳某、胡某等行賄人正在接受司法機關審查的“信息”後,爲掩蓋罪行而將大部分贓款退給了行賄人。同年12月16日,劉被依法逮捕。
據瞭解,現年47歲的劉定富爲全國僅有的18名農學博士之一,2001年被評爲湖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劉定富受賄之事東窗事發後,不少業內外人士不禁爲之扼腕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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