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省委組織部正式印發了《建設開放的組織工作系統實施綱要》,對幹部選拔任用、幹部管理監督、幹部培訓等8個方面的開放與創新,作出了方向性的規定。
《實施綱要》提出,今後,通過選任產生的領導幹部候選人,要普遍實行“兩推一陳述”辦法。領導幹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結果,要在更大範圍反饋或公示。普遍推行領導幹部差額考察,黨委常委會或書記辦公會討論醞釀幹部逐步實行差額上會。選任制幹部的產生,堅持羣衆公認原則,規範民主選舉方式;委任制幹部要在堅持尊重民意、競爭上崗的前提下產生。
全委會決定下一級黨政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的辦法要全面推行,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討論任免投票表決的辦法。普遍推行領導幹部任期制和試用期制。更大範圍實行領導幹部異地提拔任職,將來的幹部管理,將轉變爲以職責管理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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