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向海淀區郵政局、北京市郵政管理局索賠16萬元
因認為『神五』發射首日封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復員軍人高魁一紙狀訴將出版發行單位北京市海淀區郵政局、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告上了法庭。4月22日,海淀法院受理了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著作權糾紛案。
為高魁代理的北京市正皜律師事務所祁平律師告訴記者,高魁是1991年入伍的,2002年調入酒泉衛星發射中心,負責情報資料的整理、歸類、收藏工作。平時就喜歡平面設計,經常利用業餘時間在家中為基地設計一些紀念圖案,並義務為基地設計了基標。
2002年底,他得知『神五』將要發射的消息後,立即產生設計『有中國人特色航天員』頭標的想法。理由是『前蘇聯、美國都有相應的航天員頭標,設計出體現中國人特色航天員的頭標同樣必不可少』。在參看大量國外資料後,他開始著手設計圖案,並於去年3月13日終於制作完成了『中國航天員頭標』。
去年10月15日,『神五』發射成功。第二天,在酒泉衛星發射中心的高魁,看到朋友從北京給他帶去的《中國首次載人航天飛行成功》首日封,並發現信封和紀念戳用的都是由他設計的航天員頭標。在首日封的背面,高魁發現設計人為李平中。為此高魁感到非常奇怪:為什麼自己設計的中國航天員頭標會被用作郵票圖案,而設計人卻變成了他人?於是他多次與發行該首日封的單位進行聯系,但均未得到滿意的答復。為了將此事查清,今年3月29日,接到復員通知的當日,高魁就從酒泉衛星發射中心趕到了北京。
4月19日,高魁將北京市海淀區郵政局、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告到了海淀法院。他認為兩被告為謀取經濟利益,在市場上公開發行了大量含有自己擁有著作權設計內容的紀念郵品。其行為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給其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為此要求兩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人民幣16萬元。據悉,此案將擇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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