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及幾家發行單位被告上法庭今日平谷法院審理此案
做過羣衆演員的李先生逛音像店時,偶然看到了一盤反映羣衆演員生活的VCD《羣衆演員》。買回家後播放時發現自己在劇中竟是個主角——4年前他做羣衆演員時的個人生活點滴被拍成了紀錄片。李先生再一看導演的名字,竟是他做羣衆演員時的朋友。李先生決定將導演及幾家發行單位告上法庭,今天,平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昨天,記者用DVD機播放了李先生提供的《羣衆演員》,看到片中描述的都是幾個羣衆演員的生活片斷。他們在昌平租了一間小平房,平時就在裏面打打牌,開開玩笑,說說髒話,有時大家還坐在一起用電腦看色情電影。
對着朋友練習拍攝手法
李先生今年25歲,陝西人。“我以前當過兵、當過理髮員。2000年5月,在北京電影製片廠做起了羣衆演員,認識了王剛、幫主、包荷花等幾個朋友(均爲《羣衆演員》中的角色)。”李先生說。
2000年8月,李先生在北京電影製片廠附近認識了《羣衆演員》的導演朱傳明,當時他說自己是北京電影製片廠96級攝影系的學生,偶爾也做羣衆演員,大家把他看做患難朋友。
李先生告訴記者,當時,朱傳明總是拿一個DV對着大家拍,問他做什麼,他說是在練習拍攝手法,拍着玩,“剛開始,大家都覺得彆扭,說過他幾次,看慣了也就無所謂了。”2001年4月以後,李先生沒再和朱傳明聯繫過。
曾表示對不起、沒辦法
“看到了《羣衆演員》之後,我感覺自己的隱私被別人拿到了陽光之下,作爲其中的一個主人公,對這個片子出版發行我竟然一點都不知道。2003年12月中旬,我聯繫到了朱傳明,他說他對不起我,對這件事他也沒有辦法。之後我便再也找不到朱傳明瞭。”李先生說。
記者隨後找到了《羣衆演員》中的其他演員:幫主和王剛。他們是1999年從四川和湖北來到北京的,在北京電影製片廠做羣衆演員時認識的朱傳明。幫主說:“雖然裏面關於我的鏡頭不是特別多,但片中的一些內容,是在特定的場合發生的,我把朱傳明當朋友才這麼說的,他不應該拿出來讓別人知道。《羣衆演員》的VCD出了以後,我現在都不敢見朋友了,我的女朋友一直也因此很不高興。”
該片導演已被單位辭退
記者聯繫到中國攝影家協會,據人事科的孫先生說,朱傳明曾經在協會下屬的出版社工作過,但由於他長期不來上班,所以協會已將他辭退。
記者按照VCD盤上的電話,聯繫了被告之一——北京春秋院線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當問及是否知道《羣衆演員》片中的內容是片中演員的私生活,而且並未徵得演員本人同意就發行時,一位姓呂的先生說:“對於《羣衆演員》的製作版權包括肖像、隱私等問題,應該是製作方和演員之間雙方簽訂協議。我們公司每個月的項目都有七八個,不可能每個片子的導演和演員的事宜我們都審覈。我和朱傳明也是有協議的。”記者問到他這份協議的內容時,呂先生拒絕回答。
記者又打電話到其他的3個音像公司,但都沒有找到負責人。
今日平谷法院審理此案
李先生告訴記者,由於《羣衆演員》的發行,使得幾家本來打算和他合作的影視公司都放棄了合作意向。記者聯繫上了其中一家,據工作人員說,去年《羣衆演員》發行後,從片中反映的內容來看,李先生個人問題嚴重,公司就放棄了與李先生的合作意向。
現在,李先生已經請律師來處理此事。記者從北京市元坤律師事務所瞭解到,平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因爲找不到朱傳明本人,《羣衆演員》的4個主要發行單位也將成爲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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