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反映村小學被建成“豆腐渣”工程、村賬目十幾年未公開和農村稅費改革等問題,55歲的民選女村官餘蘭芳,耗費所有積蓄4萬多元,跑了兩萬多公里,找縣、市、省和國家各級多個部門、幾百人次反映情況。最後的結果是,湖北省通山縣公安局以“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爲由,行政拘留她17天。
去年9月,這位湖北咸寧市通山縣大路鄉塘下村民選村委會主任,把通山縣公安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銷行政拘留裁決書,依法給予賠償。同年12月,通山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對通山縣公安局作出的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予以維持。駁回餘蘭芳的其他訴訟請求。”
餘蘭芳不服,今年1月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此案,3位農民出庭作證,爲餘蘭芳“鳴冤叫屈”。
餘蘭芳是塘下村的“名人”。她教過7年小學,當過村幹部,曾是全縣有名的養豬專業戶,多次被評爲縣“優秀婦女幹部”、“勞動模範”和“全省科技示範戶”,靠養豬,供養3個孩子讀了大學。2000年,老伴從郵政部門退休,最小的兒子也大學畢業,餘蘭芳關了養豬場,到在湖北荊門市工作的大兒子家“享清福”。
可2002年5月,自她回村之日起,她就走上了一條上訪路。她上訪的第一件事是村小學被建成“豆腐渣”工程。2002年8月,她向當地報紙反映情況。記者調查覈實後,對塘下村小學教學樓質量問題進行了披露。
餘蘭芳說,當她拿着報紙找到縣信訪辦時,一干部說,“這樓又沒垮,垮了死了人,自然有人管,你操什麼心?!”“既然報紙曝了光,你找報社解決去”。無奈之下,她到了省信訪局,接訪處說“學校的事該教育廳管”。到了教育廳,教育廳表示無能爲力,需要建設部門的檢測。最後,餘蘭芳又到北京上訪。
她的上訪讓當地一些部門官員大爲光火:“你爲什麼動不動就上北京。”“你官癮太大,是不是想當村長。”
2002年11月下旬,塘下村村委會換屆選舉,衆多村民稱:“就是討米要飯,也要跟着餘蘭芳。”12月16日,餘蘭芳以高票當選村委會主任。
餘蘭芳上任第二天,就接到法院傳票,說村裏因欠縣民政局的錢已被起訴。2003年1月3日,縣電力局說村裏農網改造欠他們5.77萬元,而事實上,這筆錢農民已交給村裏,但被原村幹部挪用了。1月5日,村裏南堡塘水庫承包人來討債,說原村幹部接待上級釣魚欠款7000多元……村賬目十幾年未公開,一筆糊塗賬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因爲餘是新任村官,村裏以往的各種債務和麻煩都找餘蘭芳,而未依法當選的原村會計兼出納仍把持着村賬和公章,她工作中想用1分錢都不行。
餘蘭芳上任後面臨的另一件事是不合理的稅費。2002年,湖北省實行稅費改革後,農民負擔普遍減輕,但塘下村的稅費任務仍與2001年一樣是12.8萬元。但在鄉財政所,塘下村的稅費任務原來只有7萬多元,12.8萬元是鄉、村層層加碼後的數字。
省裏下發的稅改政策,村裏沒有宣傳,餘蘭芳就自費複印從省稅改辦拿回來的文件,送給村民。在羣衆代表大會上,她宣讀國家稅改政策。
2003年3月底,鄉黨委書記、縣司法局局長等在塘下村召開黨員幹部會,列舉了餘蘭芳“教唆羣衆抗稅”、競選中以“若我當選,稅費減半”等言語蠱惑羣衆,拉選票,宣佈對她“停職反省”。
從領到“當選證”到被非法停職,餘蘭芳上任僅88天。
2003年5月13日,縣公安局30多名警察,開着8輛警車,將餘蘭芳抓走,15日下達“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稱“2002年以來,餘蘭芳公然與政府抵抗,發動塘下村村民拒絕上交稅費,致使大路鄉政府在塘下村甚至全鄉的稅費徵收工作無法開展,構成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給予行政拘留15天處罰。”5月30日,她被放出。
採訪中,通山縣公安局副局長朱瑞英、法制科科長葉祥高稱:在餘蘭芳案件上真正做到了依法辦案。
但村民們卻告訴記者,公安局在將餘蘭芳抓走後,爲蒐集其“組織羣衆抗稅”的證據,又抓走了好幾個農民,並採取了逼供等手段。
51歲的樂德勝說:“公安局將我抓去後,不讓睡覺,五六個人輪流審問我。說要了解餘蘭芳抗稅情況。我說她沒有抗稅。他們說‘你放狗屁’。我回了一句,結果雙手被他們用手銬銬在窗戶上達半天時間。我被關押了36個小時,超過了法定時間。”
塘下村婦女汪細秀說:“我被抓去後,他們問我‘是不是餘蘭芳讓你到村民中串聯,說她當選後稅費減半’,我說‘不是這樣,她只說要按省政府文件辦’。他們說我不老實,關了我38小時,飯也不讓吃飽。後來我就只好按他們的意思違心地寫了材料。”
塘下村鄭大火說:“他們沒有出示傳喚證就把我抓走了,整整關押了36個小時,還威脅我,‘你再不老實就揍死你!’當晚問完後讓我簽字,我不肯,他們說不籤把你關到牢裏去,是捉住我的手在紙上按的手印。”
沈新華是縣糧食局幹部,2001年買斷工齡回塘下村務農。他說:“聽說餘蘭芳他們被抓,我去看望,公安局不分青紅皁白將我也抓了起來,逼迫要我說‘餘蘭芳抗稅’,還打我耳光。”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周佑勇認爲,通山縣公安局在執法過程中存在“濫用職權、打擊報復上訪人”、“違法收集證據”等問題。
據悉,目前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餘蘭芳狀告通山縣公安局”一案二審判決尚未作出。本案結果如何,本報將繼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