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衛生部門近日在市場排查“劣質奶粉”過程中發現一種怪現象:一批明顯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竟有個別監管部門的生產許可證,致使劣質產品披上“合格”的外衣矇騙消費者。業內人士介紹,這是個別管理部門沒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的結果。
據瞭解,我國在1997年制定了現行奶粉國家質量標準,對其中重要成分蛋白質的含量作了不低於10%的嚴格規定,不符合此標準的產品不準生產和上市銷售。但許多企業利用消費者對國家標準不甚瞭解的狀況,自行制定低於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偷工減料以降低成本。
陝西近期查處的7種劣質奶粉企業均自定了低標準,這些奶粉外包裝明確標着僅有8%的蛋白質含量,但卻具有奶粉產地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違規奶粉”成了“合格”產品。衛生監查人員介紹,這些不應發放的“生產許可證”給執法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業內人士介紹,目前食品行業管理涉及衛生、技術監督、質檢等幾個部門,各自執法、各自“發證”現象十分嚴重,一些食品企業生產雖沒有經過衛生部門許可,但卻有其它部門發放的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綠色食品證等證明,即使不合格的產品也變成了“合格”。對此,一些專家建議,除了加大國家標準宣傳力度、讓消費者瞭解優質產品的真正標準外,食品生產、銷售的各監管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才能徹底堵住“企業標準”的劣質產品“合格”上市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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