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通訊社28日報道,伊朗一法院日前裁定,美國因在兩伊戰爭中向伊拉克薩達姆政權提供化學武器,須對受害的伊朗人賠償6億美元。
報道援引法院的裁決書說,美國在兩伊戰爭中向薩達姆政權提供並允許其使用化學武器,美國應對此負責。裁定的6億美元是對生活在伊朗與伊拉克交界的薩爾達什特地區的戰爭倖存者的賠償。
1980年至1988年兩伊戰爭期間,伊拉克使用的化學武器導致數千名伊朗人死亡或傷殘。據報道,這家法院還在今年3月裁定,美國曾在上個世紀80年代對伊朗動武,給平民造成損失,因此應賠償12億美元。
美國法院也曾對伊朗提出21項指控,要求後者向因兩國關係緊張遭受損失的美國人賠償數億美元。伊朗和美國因“人質事件”於1980年斷交,至今仍未恢復外交關係。伊朗法院已將裁決書交給在伊照管美國利益的瑞士駐伊使館。但伊美雙方法院的裁定從未被對方認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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