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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在醫術上業務精湛的夫妻,沒有能抵擋住糖衣炮彈的攻擊,雙雙中彈,自毀前程。近日,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法院對該省興化市原副市長孫如麗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孫如麗有期徒刑五年。
至此,女副市長孫如麗和其丈夫孫煒成雙雙被判刑。
據瞭解,孫如麗於2000年至2002年間,利用其擔任興化市人民醫院院長、興化市衛生局局長等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其丈夫孫煒成,收受他人人民幣5萬元和800美元。
2003年8月,泰州市紀委開除了孫如麗的黨籍。
孫煒成原系興化市人民醫院功能科主任,在該院購置醫療設備的過程中,先後15次非法收受南京市某醫療設備有限公司經理張某和上海市某貿易有限公司經理劉某總價值14萬餘元的財物。案發後,孫煒成退贓9.3萬餘元,追回4萬元。
去年興化市法院一審以孫煒成犯收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孫煒成不服提出上訴,今年1月泰州市中級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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