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安徽阜陽僞劣奶粉案等多起惡性製假售假案件和侵犯知識產權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檢察機關開展打擊製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專項監督活動,不但要查處直接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更要堅決依法查辦違法犯罪背後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打掉其“保護傘”。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從近些年檢察機關查辦案件情況看,製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活動猖獗且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有相當一批案件背後有人撐腰,對犯罪行爲支持、包庇、縱容,甚至有國家工作人員直接參與犯罪。
這位負責人指出,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求檢察機關要堅決查處國家工作人員從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利益出發,干涉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查辦案件和阻撓其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爲製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活動充當“保護傘”,涉嫌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職務犯罪;對行政執法人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放縱和包庇製售僞劣商品犯罪的行爲,要依法嚴肅查辦;同時要堅決查處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貪贓枉法,與犯罪分子相互勾結,支持、包庇和參與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的職務犯罪。
在談到獲取案件線索和辦案資源整合時,這位負責人認爲,各級檢察機關把突破大要案件放在突出位置,通過接待羣衆控告、聽取社會各界反映以及新聞媒體報道等多種途徑,廣泛瞭解案件信息,掌握本地製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及其“保護傘”的底數。各級檢察機關在糾正重大違法,特別是執法違法案件時,一定要形成整體,精幹力量,統一指揮,重點突破,深挖職務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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