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新聞辦公室3日聲明,近日部分媒體報道的“我國首個‘腦死亡’標準出臺”的新聞與事實不符。他們表示,衛生部從未收到過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院腦死亡協作組制定的《腦死亡判定標準》和《腦死亡判定技術規範》兩個文件,更無從談及衛生部正式批准這兩個文件。有關人士指出,即使有了腦死亡判定標準和技術規範,也不可能像某些媒體報道的那樣,醫療機構就可以據此來實施腦死亡判定。
衛生部表示,腦死亡是醫學界提出的判定死亡的一種方式,與現行判定死亡的標準不同。爲了配合國家立法的需要,衛生部正組織專家審定在技術層面上起草的腦死亡判定標準和技術規範,但制定腦死亡判定標準和技術規範與實施腦死亡判定是兩回事。實施腦死亡判定必須以相應的法律法規爲前提條件,也就是隻有在通過立法以後方可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