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昨天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瞭解到,本市制定下發《天津市城鎮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後,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將於5月8日開始辦理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和就醫報銷手續。
據介紹,參加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的範圍是:經市、區(縣)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的困難企業;本年度未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困難企業及其退休人員;本年度雖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因生產經營原因連續中斷繳費三個月以上的困難企業及其退休人員。困難企業的認定由市,區、縣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按困難企業認定標準每兩年進行一次。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資金,採取企業或主管部門自籌,市或區、縣財政幫助的辦法籌集。具體籌資比例爲:特殊困難企業或其主管部門按籌資標準的10%籌集,同級財政按籌資標準的90%給予資金補助;困難企業或其主管部門按籌資標準的30%籌集,同級財政按籌資標準的70%給予資金補助;比較困難企業或其主管部門按籌資標準的60%籌集,同級財政按籌資標準的40%給予資金補助。困難企業按規定足額繳納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費後,其退休人員發生屬於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等醫療費,按照《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
據瞭解,參加“大病統籌”的困難企業或其主管部門,按規定足額補繳2004年1—4月份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費的,其退休人員2004年1—4月個人墊付的住院、門診特殊病等費用,按規定標準審覈支付。參保人員將就醫的全部票據和處方底聯、相關檢查結果等資料交本人所在單位,由單位單獨登記造冊、彙總,報所屬社保分中心審覈。經審覈符合規定的費用,由社保中心撥付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通知本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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