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近日,天津東港檢驗檢疫局對某代理公司逃避檢疫查驗的違法行爲,依法實施了3000元的行政罰款。
該公司向東港局報檢一批由韓國進口的電解液配液,按規定該批貨物應在海關通關後,檢驗檢疫部門實施木包裝檢疫查驗。但該公司逃避檢疫查驗,擅自將貨物調離運走。其行爲違反了我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東港局在調查確認違法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做出上述處罰決定並實施。
據瞭解,該公司因內部管理上的紕漏,導致該批貨物未實施木質包裝檢疫查驗而被調運。爲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進出口代理企業應加強對有關檢驗檢疫法規的學習,主動配合檢驗檢疫工作,防止疫情傳入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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