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活動的驗票工作將在明天登場,島內“地方法院”預計在10日內(至19日止)將統計出全部有爭議的選票,送臺“高院”裁定。
據“中央社”報道,根據臺“高院”審理“當選無效”訴訟訂出的驗票作業準則,這些具爭議的票將區分四種情況:1、一號(扁呂)有效票應爲無效票;2、二號(連宋)有效票應爲無效票;3、無效票應爲一號有效票;4、無效票應爲二號有效票。此外,若遇到這張選票屬臺“中選會”第六號無效票圖例時,一律當做爭議票。
臺“高院”強調稱,這10天驗票僅屬第一階段的“形式驗票”,因爲各地院整理出的爭議票,無論張數多少,都不能做爲兩組“候選人”得票數是否增減的依據,每張爭議票都須送臺“高院”,然後經第二階段,即透過言詞辯論攻防,得到結果。
報道指出,這也就是說,選情是否翻盤,須待“當選無效”訴訟審結時,才能揭曉;而依據相關規定,“當選無效”訴訟須在6個月內審結,即最晚9月29日前,全案必須審結宣判。
此外,對於另一項重點——查驗選舉人名冊則可能須到19日初步驗完票後才能展開。不過,查閱選舉人名冊的藍綠兩方代理人,可不必具律師資格;選舉人名冊的查驗,則攸關選務機關是否違“法”,對國親所提另一“選舉無效”訴訟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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