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生前樂於助人的老闆被害兩年之後,鄉親們集資20萬元懸賞破案,從而引出法律話題:民間懸賞緝兇是否合法?出路何在?
好人遇害,衆鄉親長跪痛哭
2002年農曆正月二十五日上午,鄭州市二七區侯寨鄉楊垛村。49歲的郭香梅不停地撥打丈夫的手機,但一直關機,與丈夫隨行的會計鄭秀君手機也一直處於關機狀態。郭香梅心中不祥的預感越來越重。
丈夫是頭天午飯後出門的,說要到市裏辦事,晚上回家吃飯。楊垛村離市區很近,不過十幾公里,可是直到深夜,他仍沒有任何消息,會不會被人綁架甚至謀財害命?
事實上,鄭彥拴確實已經遇害!在鄭州市嵩山南路與外環路交叉口向北約500米的地方,路人發現了他的屍體並報了案。同行的鄭秀君也慘遭殺害,但被害地點在數十公里之外,屍體和剛剛掛牌的本田轎車一起被拋棄在新密市與新鄭市交界處的一條荒溝之中。
上午11點多鐘,噩耗傳來,郭香梅當即昏倒在地。楊垛村1000多位父老鄉親都放聲痛哭:“鄭老闆是好人,是活菩薩啊……”
在鄉親們眼中,51歲的鄭彥拴確實是一個“聖人”。他有頭腦,有膽子,辦起了一家又一家企業,成了村裏最先富起來的人。但他富了之後,沒有忘記村裏的鄉親,多年來不知資助了多少人發財致富。有人想辦養雞場,他不怕“同行是冤家”,反而出錢出技術;有人想辦礦石加工廠,他一出手就是好幾萬,並鼓勵說“希望你的廠子比我的更賺錢”;有人想買車跑貨運,差多少錢都是他補上。
楊垛村共有200多戶,到底有多少人家得到過鄭彥拴的幫助,沒有人統計過,但光找他借錢買車跑貨運的就有幾十戶。如今,這些早期的“運輸專業戶”大都已經轉行,辦起了工廠。
在鄭彥拴的遺像前面,鄉親們長哭不止。哭得最悲慟的是一個名叫鄭建軍的年輕人。事實上,鄭建軍並沒有得到過鄭彥拴經濟上的資助,但在他的眼裏,鄭彥拴對他的恩情是千金萬金都難以相比的。1998年父親去世;1999年,母親和妻子在一個月內相繼去世——在短短一年的時間裏,鄭建軍連遭不幸,身邊留下兩個不到10歲的孩子。在他的精神幾乎要被擊垮的時候,鄭彥拴拋下手頭繁忙的生意,領着鄉親們幫他料理了3場喪事。在鄭彥拴的安慰和開導下,鄭建軍慢慢振作了精神,後來經鄭彥拴指導,他做起了土石方工程,過上了好日子。
好人已逝,生前的一杯茶依然滾燙飄香
鄭彥拴被害後,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成立了專案組,警方表示,一定會全力偵破此案。但兩年時間過去了,案子的偵破仍然沒有眉目。郭香梅漸漸失去了信心,而鄉親們的惦記卻一日強過一日。這兩年的春節,和鄭彥拴活着的時候一樣,大家夥兒在新年的第一天還是先到“鄭大哥”家拜年。
今年正月二十四日,鄭彥拴遇害已兩週年。在這個讓人心碎的日子裏,鄭建軍越想心裏越難受。破案希望似乎越來越小了,當年彥拴哥幫了那麼多人,如今鄉親們就不能幫幫他嗎?連續多日,鄭建軍的腦子裏想的都是一個問題:怎樣才能爲案子的偵破出點力?
3月1日晚上,鄭建軍在家看電視,中央電視臺的報道引起了他的注意: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通緝在逃犯罪嫌疑人馬加爵,公安機關將對提供準確線索的公民給予20萬元人民幣的獎勵。“我們也可以出錢破案啊!”鄭建軍激動不已,覺得自己終於找到了報答恩人的辦法。
鄭桐(化名),某廠廠長。當年,他一無資金,二無技術,是鄭彥拴出資金出技術支持他辦起了工廠,如今每年的利潤在10萬元左右。兩年來,他一直特別關心案子的進展。當鄭建軍說出自己的想法時,他脫口而出:“建軍,我現在的日子比你好過。不管出多少錢,我認大頭兒!我今天這個紅火日子,還不都是鄭老闆給的,咱出多少錢也報答不了他的恩情……”
“你的廠子資金週轉量大,外面還欠你不少賬,不能讓你一個人出太多錢。”鄭建軍提出,再找幾位經濟條件比較好的鄉親商量一下,本着自願的原則,能湊多少就湊多少。於是,兩人當即列了一個名單,名單上全是受過鄭彥拴直接資助的人。
第二天晚上,十幾個人聚在鄭建軍家“開會”。聽說要爲懸賞金“集資”,每個人都爭先恐後地發言。第一個問題是懸賞金的數量。最先有人提出10萬元,但當即遭到很多人的反對,認爲太少,“至少也要20萬元,要和公安部通緝馬加爵的懸賞金一樣多”。
懸賞金額最後被定爲20萬元,每個人出錢多少全憑自願。結果,當晚初步認捐就超過了20萬。
“集資”懸賞的消息很快在村裏傳開,整個楊垛村沸騰了。鄭建軍的家這下可熱鬧了,村民們紛紛找上門來責問:爲什麼不通知俺“開會”?俺日子是緊一點,但爲了鄭老闆的事兒,說啥也要出份力。更多的人則成百上千地送錢上門,一些沒有受過鄭彥拴幫助的人也送來了錢。
俗話說:“人走茶涼”。而已經“走”了兩年的鄭彥拴,留下的一杯茶依然滾燙,依然香氣撲鼻。
20萬“民間懸賞”遭遇尷尬
幾天後,鄭建軍來到郭香梅家。丈夫被害後,郭香梅早已將大小企業全部轉手,在家盡心照顧兩位體弱多病的老人。
聽他講完捐錢的事,郭香梅連連擺手:“彥拴走後,咱家大大小小的事兒都是鄉親們幫忙,俺已經感激不盡。如今你們又弄這20萬,這情太重,俺受不起、還不起啊!”
爲慎重起見,郭香梅還給大兒子鄭君賢打電話。鄭君賢是鄭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的民警。接到電話,他連夜趕回。
鄭建軍、鄭桐幾個人圍着他,非要他收下20萬懸賞金,用來獎勵舉報人。“公安機關一直在努力偵破這個案子,有沒有這20萬,公安局一樣會竭盡全力的。”鄭君賢解釋道。
“這錢不是給公安局的,是給舉報人的。有了這20萬,說不定就會有人向公安局提供有價值的線索。”
但是,任憑鄭建軍等人磨破嘴皮,鄭君賢一家堅決不願接受20萬元懸賞金。鄭建軍等人決定掏錢在報紙上刊登懸賞廣告。
3月8日,鄭建軍找到鄭州一家頗有影響的媒體,要求刊登懸賞廣告,結果被拒絕,理由是“沒有辦理相關手續”。鄭建軍問需要什麼手續,對方有點無奈地回答:“是啊,這種民間懸賞廣告需要什麼手續呢?反正沒有手續,這廣告是不能登的。”
鄭建軍又找到鄭州市二七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希望警方能以某種權威的形式發佈懸賞。警方表示十分爲難:運用經濟手段推動案子的偵破,是一件好事;但這種民間鉅額懸賞,“名分”上不好說,公安機關無法介入,更無法發佈什麼懸賞公告。
最後,鄭建軍來到了鄭州市公證處,公證處也犯了難:還真沒有辦理過這樣的公證,法律上也找不到依據!
到底怎樣才能將懸賞一事公佈到社會上呢?有人建議,在鄭州的公共場合張貼公告,但鄭建軍堅決不同意:這種牛皮癬類的小廣告,沒有幾個人會去認真地看;即使看了,也沒有幾個人會相信。
4月21日見到記者時,鄭建軍依然愁眉緊鎖:“我們是實心實意地想懸賞破案,爲什麼就這麼難?只要有人能爲破案提供直接線索,我們一定會支付這20萬,決不會失言!”
鄭建軍已經奔波了一個多月。家裏正在蓋房子,他顧不上;生意也耽擱了不少。更難能可貴的是,他一直勇敢地拋頭露面,不顧個人安危。鄭彥拴一案,不像劫財,因爲轎車上的手機、價值4萬餘元的勞力士手錶、1萬餘元現金等錢物都沒有動。此案很可能是仇殺。既然是仇殺,那麼爲鄭彥拴“復仇”的人就很有可能面臨危險。
但是,爲了證明懸賞的真實性,必須有人以真名實姓拋頭露面,鄭建軍獨自承擔了這一切。他無所畏懼,自願讓記者公佈他個人的一切情況,願意讓記者拍照。而爲了保護鄉親們,他再三叮囑記者:除了他本人,其他捐資的鄉親一律用化名!
“民間懸賞”出路何在
20萬民間懸賞所遭遇的尷尬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思考。
懸賞本來是公安系統常用的一種推動案件偵破的手段。我國的懸賞偵破制度始於1983年的東北王宗、王宗緯兄弟的持槍殺人案。當時,公安部向全國發出通緝令,懸賞知情者。從此,我國的懸賞制度開始運用到司法活動的諸多方面,成爲重特大案件的重要輔助手段。
近兩年來,各種方式的民間懸賞(或叫私人懸賞)越來越多,但更多的是在純粹的民事領域,很少用於刑事案件。與刑事無關的民間懸賞,對其爭議較少;而爲了推動刑事案件偵破的民間懸賞,卻面臨諸多尷尬。
第一個問題是:公民個人能否懸賞緝兇?換句話說,與刑事案件相關的民間懸賞是否合法?
記者請教了多位律師。律師們普遍認爲:民間懸賞是向不特定的人發出邀約並承諾給予一定報酬的行爲,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爲;它不取代公安機關的法定偵查權,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第二個問題是:怎樣保證民間懸賞的“可信度”和“效力”?
民間懸賞常會引起一些糾紛,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劉剛認爲,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民間懸賞的一切程序包括懸賞的內容擬定、懸賞發佈的形式和途徑等均發生在民間,沒有任何約束,一旦出現了糾紛,法院都爲難。但另一方面,懸賞能夠推動案子的偵破,是有積極意義的,應對民間懸賞行爲進行引導甚至立法。他的設想是:懸賞人首先將懸賞金交給某個部門,然後持相關資金證明到媒體發佈懸賞廣告或由公安機關發佈懸賞公告。
無論結果如何,這起中國目前金額最大的民間懸賞風波已引起法律界的普遍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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