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部無障礙地方性法規———《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將於明天正式實施。今後,本市新建工程必須建設無障礙設施。
《條例》規定,今後,本市新建、擴建和改建公共建築、居住建築、城市道路和居住區內道路、公共綠地、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的要求和本市有關規定建設無障礙設施。建設項目的無障礙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今年5月16日前已建成的公共建築、居住建築、城市道路和居住區,如沒有建設無障礙設施或者無障礙設施建設不規範,應當按照《設計規範》和其他有關規定進行改造。
《條例》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條例規定,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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