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忍受丈夫頻繁虐待的山東農婦劉二巧,趁丈夫酒後熟睡時將其勒死,後投案自首。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對其作出一審判決,法院採納了劉的辯護人的意見,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
20年前,劉二巧在父母包辦下與張某結婚。但婚後丈夫便開始了對她的虐待。2002年,爲躲避丈夫虐待的劉二巧來到北京,投奔兒女。但不久其丈夫也追到了北京,繼續對其進行虐待。2003年12月15日18時許,在本市豐臺區長辛店連山崗128號劉二巧的暫住處,她再次遭到丈夫的虐待和威脅。忍無可忍的劉二巧就趁丈夫張某酒後熟睡之機,用繩子猛勒張的脖子,造成張當場死亡。後在兒女的陪同下投案自首。法院審理期間,劉二巧山東老家的100多名村民和其在北京暫住處的鄰居都爲其作證求情。
法院認爲,劉二巧因被丈夫長期毆打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但考慮到其有曾被丈夫長期毆打的酌定從輕情節和投案自首的法定從輕、減輕情節,法院決定對其從輕判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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