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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本網曾連續報道的音樂電視維權活動又有新進展,記者昨天獲悉,香港華納唱片公司已將天津市知名歌廳“東方之珠”的東家天麟娛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這是音樂電視維權戰役在天津市打響以來,第一個進入訴訟程序的案子。
香港華納唱片有限公司在起訴書中稱,早在去年12月3日,該公司就在由天津市天麟娛樂有限公司經營的東方之珠KTV娛樂超市,發現被告以營利爲目的,將部分原告享有著作權的作品MTV以卡拉OK的形式向公衆放映。這些作品爲郭富城演唱的“分享愛”、“聽風的歌”及“愛的呼喚”。“華納”認爲,其作爲上述3首作品的著作權人從未許可被告以上述方式使用其作品,被告未經許可擅自播放原告作品的行爲,嚴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益,給原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爲此,“華納”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對涉案原告擁有著作權的作品放映權的侵害,不再公開放映原告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在指定媒體上發表聲明,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爲調查被告侵權行爲和起訴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35萬元人民幣,並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據悉,目前市一中院已經受理此案,並將擇日開庭審理。
東方之珠:華納公司漫天要價
昨晚8:20,記者就此案採訪了天麟娛樂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公司已經收到了一中院的傳票,並準備聘請律師應對這起官司。他坦言,其公司確實侵犯了音樂電視權利人的權利,但卻是在法制尚不健全的時候無意而爲,現他們確實應按照國際慣例支付音樂電視使用費,但是對方要價太高,他們實難接受。現爲了保證正常經營,該公司不願將過多精力牽扯到訴訟中,仍盡力與對方進行庭前調解,如對方堅持要價不讓步,該公司只能積極應對訴訟。
律師專訪:權利人有望勝訴
記者隨後就此案採訪了音樂電視維權行動在天津的代言人,本市華盛理律師事務所宿勝利主任。宿主任告訴記者,根據著作權法第9條第10項規定,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享有放映權。使用人在沒有經過授權的情況下而使用其作品的行爲侵犯了權利人的放映權,依法應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此前北京市一中院、二中院就分別受理了情況相似的兩起音樂電視維權案件,均以音樂電視權利人勝訴告終,被告被判令公開道歉、賠償損失及賠償原告爲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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