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紀委2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襄樊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趙成霖,荊州市政府原市長助理韓從銀,襄樊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原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陳玉國等三起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湖北省紀委呼籲,要從趙成霖等案中吸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預防腐敗現象發生。
湖北省紀委新聞發言人吳志峯介紹說,襄樊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趙成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包、工作調動和安排、資金籌措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25.38萬元、美金3000元,挪用公款人民幣60萬元,收受禮金人民幣19萬元、美金3500元,他還參與嫖娼,作風敗壞。紀檢監察機關已給予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去年7月,趙成霖因涉嫌受賄等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999年11月就任荊州市市長助理的韓從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企業在資金籌措、費用減免、工程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16萬元,收受禮金人民幣9.65萬元,利用職務之便參與高息存款,非法謀利人民幣16.41萬元,違反規定三年三次購買更換小轎車。韓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今年2月韓從銀因受賄罪被漢江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
吳志峯介紹說,陳玉國於1996年3月任襄樊市政府副祕書長、襄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1999年1月明確爲副廳級,1999年5月任襄樊市委委員。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任免、工程介紹、工作安排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財物摺合人民幣4.93萬元、美金900元,收受禮金人民幣9萬餘元,他還長期與一名婦女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他已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去年6月陳玉國因涉嫌受賄等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吳志峯說,趙成霖、韓從銀、陳玉國等人的所作所爲,背棄了黨的宗旨,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他們受到黨紀國法的懲處完全是咎由自取。他們的蛻變發人深省,教訓非常深刻。這3起案件再次告誡我們,領導幹部如果不珍惜手中的權力,恣意放縱自己,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就必然會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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