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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將在明年向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開具納稅憑證———昨日,廣東省地稅局在答覆省政協委員肖學鈞有關提案時透露了這一消息。據悉,此舉將開全國之先河,並將對於解決納稅人履行義務與權利心理平衡的訴求起到重要的作用。
政協委員提議開具總賬單
肖學鈞認爲,稅法規定納稅人具有延期申報權、延期繳納權、申請退稅權、申請賠償權、複議和訴訟權、保密權等,但這些權利僅僅是納稅人在程序上享受的權利。而現實是,納稅人的權利和禮遇僅僅在納稅那一過程,出了納稅大廳就無法享受。
爲此,肖學鈞建議稅務部門給每一位納稅人一張總賬單,明明白白告之每年納稅多少,使納稅人感覺愉快,心服口服。
對此建議,省地稅局表示,開具納稅憑證越來越有其必要性:一是可以加強稅法宣傳,提高納稅人的稅法意識;二是可以提升廣東地稅納稅服務水平,以滿足納稅人的實際需要;三是有利於下一步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提高個人所得稅徵管質量和水平,打造服務型的廣東地稅;四是解決納稅人履行義務與享受權利心理平衡的訴求,更好地改善徵納雙方關係。
開具憑證欲開全國先河
基於此,省地稅局明確表示,將於今年6月份向社會作出鄭重承諾:明年起將向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開具納稅憑證。據悉,目前省地稅局已成立專門的辦公室負責該項工作,有關調研及相關工作正在有序開展,併力爭率全國之先,爲個人所得稅納稅人開具納稅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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